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自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结合我镇纪委安排,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本人自20xx年9月至今任xxxx全面工作。主管财政、财务、统计、税务、金融、项目、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一心三带五协同”办公室;联系xxx税务所、农商银行xxx支行、邮政储蓄银行xxx支行。现结合主管及分管工作,对全镇开展的工程建设进行自查。经本人自查,自在xxx工作以来,能够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从未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和矿产开发等,无任何违规情况。
二、以后工作打算:
一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纪律规定,本人决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之便,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工程项目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
二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金安排使用等各项规定,本人绝不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领域具体活动。
三要严格加强本人亲友、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绝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土地开发和工程项目建设,从中谋取私。
四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人绝不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收受他人财物。
五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摆正自己公仆地位,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在工作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攻坚克难的本领,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好用对权力之剑,在人民群众和组织的监督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为人民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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