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印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负责文印室日常卫生、耗材补充及打印登记。
2、对一般性文字材料,原则上各科室内部自行打印。
3、各科室的日常发文必须由本科室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办公室登记、审核后打印、复印。
4、各科室遇特殊情况,在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使用文印室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并提前通知办公室统一安排。
5、各科室使用文印室时,要注意爱护办公设备,严禁在文印室吸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文印室。
6、各科室在文印室打印、复印的每份材料,打印完毕后都要如实登记。
6、离开文印室时,注意关好门窗,确保所有电器电源关闭以确保安全。
文印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文印管理,节约文印费用开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机关文印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印室在综合管理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文印室工作范围:打印各种文件、稿件、报告、总结、表格、简报、信息、情况反映等其它需要打印的材料。
第四条文印室工作原则:提高质量,讲求效率,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勤俭节约,热情服务。
第五条文印室的工作职责及要求
1、按程序签发各类公文、文件、文稿、纪要、决定等。
2、文稿要求随到随打印,不得拖延,不得有为难情绪,有规定时间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任务。
3、公文、文书打印排版力求精美,天、地边,行、字距设置合理,版面要求整洁干净,无墨渍。
4、按原稿载明的份数印制,不得多印或少印,不得随意修改原文。
5、打印做到认真细致,讲求质量,减少差错率,文书差错率不得超过1%。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种打印设备和编辑软件的使用方法。
7、励行节约,避免浪费,文印室设备、耗材等任何物品,不得随意送、借他人。
8、保持文印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第六条受理打印任务需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的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七条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
第八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第十条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十一条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
第十二条打印耗材由综合管理部控制,可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公司文件资料原则在公司文印室打印,有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复印、装订的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批,行政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出打印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文印室管理制度一、文印室由镇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打印、复印文稿实行领导签批登记制度。
三、文印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维护好机器设备,保持清洁。机器需要进行维修或购置耗材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统一采购。
四、文印室管理人员应注意节约纸张,尽量双面打印、复印文稿;尽量重复利用纸张;50张以下的,使用复印机,50张以上的,使用速印机。
五、文印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保管好密级文稿、各种存储介质,不得随意将文稿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六、凡外单位打(复、速)印资料的须先报党政办,并在文印登记册上签字登记方可使用;不准他人随意拿纸张,所有打印、复印、油印的材料都要造册登记,并在登记册上签字登记。
七、对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八、文印室人员负责做好文印室的清洁与卫生,下班前要注意关好门窗、电灯电源及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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