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xxx点,长xxx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我院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病人及职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闻讯而动、反应及时的原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防汛工作制度,保证医疗救援及时以及医院内部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
(一)机构设置
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秦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孟召乾、魏庄民担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士岭担任。
(二)人员准备
汛情发生后,全院职工都是抢险队员,在各级领导组织带领下,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自己的抢险救灾作用,医院在适时可以进行培训和演练工作,以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物资准备
总务科应针对防涝抢险的特点,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一旦发生重大水浸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理,应急抢救救灾物资要结合实际储备,并建立应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
三、紧急预案
(一)预案启动条件
我院内部区域积水,地下室已进水,排水系统启动后,未引起地下室内设备的运行,病人或职工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一定影响,主干道交通基本顺畅。
(二)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灾情发生后,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各防汛抢险队、院内防汛抢险小组下达救灾指示,并根据灾情程序,采取一些应急措施等。
(三)应急措施
1、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后直接命令防汛抢救队到现场救援,各队员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同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立即组织人员营救受灾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灾害区域的病人及职工人员。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救援队伍要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不得拖延、推诿救援工作。
2、若水势继续增长,防汛抢救队要及时用河袋封堵地下室通道,防止地下室设备被淹,影响工作。
3、上述措施失败,雨水继续进入地下室,抽水设备发挥不了功能,应及时关闭地下室设备的运行,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积极向外界请求援助。
4、灾情发生后要特别注意各楼一层防汛情况,职工可以临时向同楼道的上层迁移,办公区域可以直接向楼上转移病人及家属、各种贵重器械及药品若水势继续增大要重点保护配电室一楼的防护,防止全院停电。
5、若院内水势过大,排涝受阴,防汛抢险队可以破墙外泄积水,也可以临时挖掘沟渠排涝,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防止任何团体、个人阻挠。
四、其他事宜
(一)加强防汛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汛情指挥命令迅速传递。值班人员要做到不随意离岗、脱岗、漏岗,值班电话要做好记录,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当天带班领导请示。凡是因值班问题导致汛情指挥命令未能贯彻落实,造成重大责任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医院严格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加强防汛值班与领导带班工作,确保安全度汛。防汛领导带班与医院总值班领导带班一致。
(二)保卫科应提高警惕,严防救灾期间失资,或坏人破坏与捣乱,对不法行为给予严力打击。
(三)做好防汛救灾医疗保障工作。医务科积极安排,精心组织,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组成防汛救护队,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医疗器械、救护车辆,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的医疗救护水平。同时,按照我院制定的值班安排,落实值班责任制。
(四)开展单位内部安全自查工作。后勤科、保卫科、设备科、药剂科、检验科、住院处等部门以内部防汛为重点,开展对本院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对配电室、电线电路、危旧房屋、排水系统、重点部位(仓库、放射源、毒麻及生化物品等)、消防器材、紧急疏散通道等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确保医院安全度汛。
(五)全院职工要提高认识,必须无条件服务于抢险预案,服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对不服从命令、玩忽职守者将追究其责任,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用场地,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最新抗洪卫生应急预案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我院防汛抢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省、市、区关于防汛预案修编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我院防汛应急预案。请按照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认识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渡汛。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当出现大的洪水汛情时,要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为重点目标,全力抗洪抢险,力争做到万无一失,除承担本院的防汛抢险任务外,按照各自的职责,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投入全区的抢险战斗。
二、组织机构及医疗救护队伍
1、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成员:黄xxx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
xxx(社区门诊主任)
xxx(防保科科长)
xxx(药房主任)
xx(财务科科长)
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并在灾情发生时负责本专业的救护工作。
2、医疗救护队
医疗救护队12人,主要负责本单位和防保范围内的医疗救护工作。
三、职责及任务分工
1、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在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院内的防汛工作和防汛检查,负责本院和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救灾中的医疗护救工作和灾后的卫生防预工作指导。制定抗洪抢险医疗救护工作预案,按防汛要求在本单位内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完成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院防汛领导小组指令;负责具体协调、安排抢险应急队伍和救护车辆,确保医护人员、防疫人员及时赶到受灾现场开展工作;负责信息的传递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3、具体职责和人员分工:
院长薛俊峰负责本院防汛工作总指挥,负总责。组织、指挥、协调本院的防汛及抗洪抢险工作。积极配合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区指挥部或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抗洪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副院长刘碧怀协助院长开展工作,重点负责医疗救护,药品器械的保障,人员培训、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处理。
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主任王建,协助院长开展工作,重点负责全院汛期安全督查、隐患排查、落实整改,物资保障、组织、联络工作。
四、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
1、根据防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每年汛后:一是应在整理上报资料、总结经验的同时,针对汛期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加以认真解决,及时消除防洪隐患。二是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搞好防汛基础建设,在每年5月1日前,完成本院内的排水设施的疏淘、抢险物资的筹备、防汛器材的检修和抢险救灾预案的完善等汛前准备工作。
2、组建医疗救护队,并储备充足的医疗救护、消杀药品、工具、车辆。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院内设立防汛值班室,将领导及抢险队伍成员的电话号码公布上墙,保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主汛期,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和组织好24小时值班检查,遇特殊情况外出,由指定接替人指挥。
3、一旦出现灾情,抗洪救灾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全院职工要在区卫生局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在院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无条件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抗洪救灾工作。
五、防汛值班
在汛期,我院必须保持24小时值班。总值班人员由每日病房值班医生负责。值班室固定设在医生办公室,装设固定值班电话。防汛负责人及防汛工作人员在汛期均处于待命状态,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防汛值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准时到岗;
2、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岗位;
3、及时向有关部门、辖区、相关单位通报雨情、汛情;
4、一般事务自行处理,特殊事件或遇紧急汛情、灾情在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防汛部门或区防汛值班室报告;
5、认证做好值班记录;
6、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应急相应程序
1、红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Ⅰ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红色汛情预警(Ⅰ级)信号”半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全面启动我院防汛预案,按预案要求开展我院的抗洪抢险工作;
⑵即使我院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⑶配合执行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的全区重要的抢险工作;
⑷无条件地按区政府命令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⑸及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对灾区和受灾单位开展自救工作;
⑹做好受灾地区的消杀准备工作;
⑺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2、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Ⅱ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澄色汛情预警(Ⅱ级)信号”1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我院进入警戒状态,院内医疗救护队成员随时待命,领导小组立即到岗;
⑵到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⑶如出现灾情、险情,应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按预案组织实施。
⑷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3、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Ⅲ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黄色汛情预警(Ⅲ级)信号”1小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我院进入预警值班,分管领导或代管领导上岗值班;
⑵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的地区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4、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Ⅳ级)
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蓝色汛情预警(Ⅳ级)信号”,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⑴我院防汛办主任或其他防汛工作负责人到防汛值班室值班;
⑵出现小洪涝的地区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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