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一些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或责任、权利固定下来,提出以案处改.
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意义?
开展“以案促改”,是深化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迫切需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抓班子带队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一次党章党规党纪的再教育,是一次思想灵魂的再洗礼。开展“以案促改”,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新载体;为深化标本兼治提供了新抓手;为延伸执纪审查工作链条提供了新模式;为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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