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县委、县政府、镇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村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村“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村立即召开村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村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支部书记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村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村党组织要求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村干部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村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村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