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
预案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从文体角度看,应急预案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停电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停电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公司值班人员处置全厂停电中断时的应急能力,正确、有效与快速地处理厂用电中断,并最大程度地缩短厂用电恢复所用时间,使各动力设备及时投入运行,恢复正常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影响,保障全司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设备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1.3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电力事故
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xx﹞61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其它相关的法规与规定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与减少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机制。1.4.3完善体系,快速响应: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指挥体系与响应程序,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实施救援。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视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预测、预报与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1.5与其他专项预案关系本预案为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专项应急预案。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用。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 总经理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成 员:各部门行政正职、当值值长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定,统一领导公司应急相关工作。2.2.2迅速了解公司职工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危机状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分析应急资源需求,评估现有应急能力。2.2.3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应急
通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应急程序进行。2.2.4组织、协调公司内人力、物力,研究重大应急决策与部署,首先确保机组安全停运,待条件 许可后尽快恢复电力供应。2.2.5及时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状况及趋势,解决好应急各项工作。2.2.6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工作。2.3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副主任:安健环管理部经理中心组员:生产技术部安全责任人、运行部安全责任人、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部安全责任人、安健环分部负责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熟悉指挥机构编制与通信情况,掌握灾情及动态,上报情况下达指令,部署协调各工作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职责。2.4生产保障组组长:运行部安全责任人副组长:运行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成员:生产技术部、运行部人员职责:负责加强与调度的联系,组织处理事故,采取措施稳定发电设备运行,协调运行与检修工作,避免扩大事故。生产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第一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5灭火行动组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志愿消防队员职责:负责加强与指挥部的联系,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与物资,并指挥消防队员控制火势,积极投入灭火战斗。灭火行动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6疏散引导组: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成员: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职责:负责组织并且指挥各班组长按照疏散路线引导人员及物资进行疏散工作。疏散引导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7设备抢修组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副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经理成员: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员工职责:负责协调检修人员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与修复工作。设备抢修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8医疗救护组:组长:行政部的安全责任人副组长:行政部的后勤工作负责人成员:行政部员工、党群工作部员工职责:负责转移伤员、组织抢救,做好饮用水、食品等后勤供应工作。医疗救护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9安全监督组:组长:安全总监副组长:安健环分部负责人成员:安健环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专责职责:负责监督应急工作所涉及设备、设施与人身安全的状况,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统计
汇报。安全监督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10治安保卫组: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保安队员职责:负责加强公司内治安管理与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防止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公司内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与参加抢险救灾的战斗。治安保卫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11后勤保障组: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安全责任人副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备件分部主任成员: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员工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后勤供应工作。后勤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2.12 善后处理组:组长:人力资源部安全责任人副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成员: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人员职责:负责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生产,根据事故等级与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善后处理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3.事故类型与危害程度分析3.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机组全厂用电全部中断,导致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处理不及时或不正确有可能引发事故扩大,造成汽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损坏或全厂停电。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3.2.1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可能导致汽轮机飞车事故。3.2.2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3.2.3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3.2.4交流电源失去后,网控室控制中心盘失去电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统的刀闸动力电源全部失去,不能进行电动操作,只能手动操作。3.2.5交流电源失去后直流设备负荷的增加将造成蓄电池放电速度加快,电量若储备不足将造成。4. 事件分级针对全厂停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与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二级。全厂停电可能使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导致汽轮机飞车,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但未发生飞车、烧瓦大轴弯曲,列为二级;当全厂停电时,处理不及时,容易发生飞车事故,可能会危及人身与设备安全,同时润滑油可能会泄漏至汽机的高温部件,引起烧瓦、大轴弯曲,机组不能安全地停运,引发设备事故或火灾,列为一级。5. 预防与预警5.1预防措施本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与危害因素,采取二种办法实施监控。5.1.1第一种配套设计、建设自动监视设备与安全、环境、卫生控制措施(设施)。5.1.2第二种制定相关安全标准、设备管理标准、缺陷管理标准等规章
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做好日常管理、维护与巡检工作。5.2预警行动响应启动 发生Ⅰ、Ⅱ、Ⅲ级响应,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在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查清输、变电设备损坏情况,组织抢修队伍,调集抢修物资,立即开展设备抢修自救恢复工作。6.事故
报告与信息处理6.1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2675618 。6.2公司接收的上级有关部门信息,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立即下达至各部门。6.3公司接收的应急信息,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预案办公室报告。7.应急响应7.1 响应分级针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与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与Ⅱ级响应(部门级)两级。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一般性厂用电中断事故实施Ⅱ级响应,由运行部组织进行应急处理。当厂用电中断事故有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被迫全部停运、对重要设备与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时,立即实施Ⅰ级响应。7.2 响应程序7.2.1事故发生时,值长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根据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申请。7.2.2事故初发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前,值长负责生产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有权调用现场一切人力资源(包括运行值班人员、保安、消防人员与检修值班人员等)与救援设备、车辆等,迅速进行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发展。不服从调度的人员依照规定给予严格考核,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2.3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得到事故发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调度物资、车辆、人员与工作组等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履行职责。7.2.4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值长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7.2.5事故可能对厂区内人员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有组织地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7.2.6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与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7.2.7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救灾力量不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上级与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7.3 事态监测与评估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借助现场人员的报告、现场查看与运行监测,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当值值长应及时将评估的结果反馈给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厂用电中断事故救援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8.应急救援措施8.1先期处置8.1.1 有关部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的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8.1.2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与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与财产。在立即组织抢险、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报告。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110或119报警,或向120求救。8.2 应急处置8.2.1 当值值长确认能否用旺洲甲、乙线倒供厂用电,若线路失压暂时不能恢复,则使用一二期联络电源恢复厂用电;如此时一二期联络电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恢复#1、2机组380V厂用母线。8.2.2 在机组厂用母线用柴油发电机恢复供电后,启动保证主机安全的重要辅机,如交流油泵、顶轴油泵、盘车等,严格按照先起重要负荷,后起次要负荷的原则,不能同时启动多个负荷。启动负荷时(特别是电动机)要密切监视电压、电流、频率等的变化情况。8.2.3 及时恢复外线对公司110kV母线、启备变的供电,及时恢复机组的正常供电。8.3 警戒与治安事故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抢险、救护车辆畅通,加强对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及时传达、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现场人员将完成情况及时报指挥部。与救援、抢险无关的人员,未经应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事故现场。8.4人群疏散与安置如发生汽轮机超速飞车事故规模扩大,人力无法控制时,应组织人员紧急撤退与疏散,对撤出人员应及时清点人数。8.5现场恢复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并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8.6应急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在充分评估危险与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宣布现场应急结束。8.7 信息发布: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发布。9.事故善后处理9.1恢复生产:抢险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9.2 事故调查:公司根据事故等级与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工作。9.3 抚恤工作: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赔偿个人损失,并安抚其亲属。10.应急保障:10.1应急队伍保障事故应急队伍为全体生产人员、各值班人员、各部门人员、保安及消防人员,必要时请求应急专业人员队伍与社会救援资源。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据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与潜在的危险因素,合理配备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工具、物资与设备,如设备备品、备件、起重机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装置、抢险救护装置、急救药品、防护物资等。11.培训与演练11.1培训员工应急知识与应急技能的
培训计划应在公司的年度培训
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健环部协助开展。11.2演练应急预案演练分部门级与公司级演练,具体计划由安健环部在每年1月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编年度演练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12.预案管理12.1 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南方电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备案。12.2 维护与更新12.2.1 救援器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处于常备状态。12.2.2 预案随国家及上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与要求、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及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完善与改进。12.3 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运行部拟编并解释。13.奖惩13.1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部门与个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与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与规定进行表彰、奖励。13.2对瞒报、误报事故(事件)与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工作的人员,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与有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与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与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14.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停电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体系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3 现场指挥机构2.4 电力企业2.5 专家组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3.2 预警3.3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措施4.3 国家层面应对4.4 响应终止5 后期处置5.1 处置评估5.2 事件调查5.3 善后处置5.4 恢复重建6 保障措施6.1 队伍保障6.2 装备物资保障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6.4 技术保障6.5 应急电源保障6.6 资金保障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1.4 工作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2 组织体系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能源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能源局或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立国务院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支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发展改革委成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2.3 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2.4 电力企业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2.5 专家组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3.2 预警3.2.1 预警信息发布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
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中央电力企业同时报告能源局。3.2.2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2.3 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3 信息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报告,中央电力企业同时报告能源局。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向能源局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人民政府和能源局要立即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发展改革委成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地方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2 响应措施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4.2.4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4.2.5 加强信息发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4.2.6 组织事态评估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4.3 国家层面应对4.3.1 部门应对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能源局开展以下工作:(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2)视情派出部门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3)根据中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国务院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电力企业贯彻落实;(2)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地方和中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3)对跨省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4)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事件应对工作;(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6)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7)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4.3.3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3)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国务院决策;(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6)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国务院。4.4 响应终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5 后期处置5.1 处置评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5.2 事件调查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5.3 善后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5.4 恢复重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能源局或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6 保障措施6.1 队伍保障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6.2 装备物资保障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6.4 技术保障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6.5 应急电源保障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6.6 资金保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国资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7 附则7.1 预案管理本预案实施后,能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7.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能源局负责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由于目前我校只有单线路供电处理,在供电紧张或出现突发事件时,有可能造成学校停电现象,为了防止因停电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我校停电应急预案,供大家学习和一旦出现停电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能迅速作出反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持好秩序。
一、停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机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学校水电组工作人员
二、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建立预防措施;2、加强应急教育;3、及时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4、明确职责,通力协助。领导小组组长职责: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处理。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理,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③向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后,配合指挥应急救援工作。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处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事故现场指挥职责: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⑥与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现场人员职责: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三、应急原则1、先救治,后处理;2、先制止,后教育;3、先处理,后报告。
四、停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1、白天停电后,教学主管部门要立即安排和协调好各项教学工作,尽可能使到教学活动不受影响,照常进行;后勤部门要督促食堂安排好在校师生的日常生活,值班教师要提前到场并协助维持学生就餐秩序。2、晚上停电应急处理办法(1)、充分掌握停电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①夜修中突然停电处理,在各班值班的教师要与班干部一起,负责控制好场面,让学生沉着冷静,严禁走动和大声喧哗起哄。班主任要立即赶到本班教室帮助维持秩序。②夜修课间停电,在教室的同学一定要保持冷静,在原坐位坐好,不准走动和起哄;正在走廊行走的同学要及时向走廊内側靠墙边站定。各班值班的老师要立即赶到教室和走廊,控制场面,维持好秩序。禁止学生大声喧哗或尖叫,违者严肃处理。③夜修结束同学们正下楼梯时突然停电的,马上要求尚在教室的同学坐于原位,不准走动、喧哗;已经走到走廊和楼梯的同学,立即停止走动,靠墙边站定。各年级负责人应就近派出教师赶到各楼梯口,控制场面,确保场面安定有序。如一直没有来电,各年级负责人应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协调并组织老师准备指挥学生撤离教学区。(2)、停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所有成员要根据以上所列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应急处理,尽快布置各部门人员(包括教师、保安人员、内宿管理人员)分头负责把守各楼层、各楼梯口、各过道及宿舍楼前,指引学生撤离教学区返回宿舍区。原则上是按年级、按班级从低楼层到高楼层有序地离开教学楼,直到安全返回宿舍区,内宿管理人员及班主任应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回各自寝室休息,并保证安全。3、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处理,有学生身体受到伤害的,立即启动特殊应急处理办法①班主任或值班的教师应先送受伤害者到校医务室诊治,如有需要,马上送就近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或其亲属马上赶往学校或医院。②班主任及时将患者情况报告值班行政人员和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视情况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③应急处理小组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收集有关证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④学校成立专门小组,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4、预防及应急准备工作①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协同总务后勤部门定期对学校供电线路、电器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而出现意外停电事故。②目前我校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在教学楼、宿舍楼各过道、梯间均配备有应急灯以备急用。③教学楼各年级组办公室、内宿管理室、保安室各配备好一支以上的手电筒以备急用。
五、在停电应急过程中因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或麻木不仁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六、全校师生对本预案要进行专题学习,明确各自职责,同时在每学期的开学初要组织一次停电应急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