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我们是xxx第三届道德模范。
当前,省会南昌正处在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核心增长极的火热阶段。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省会城市文明程度,是这一战略目标的题中之意。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xxx民文明公约》是每一个南昌人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愿景,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积极践行《xxx民文明公约》,为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道德支持,为营造我们的和谐、文明、幸福、美好的家园增光添彩。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每办一件事情,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政令,理直气壮地抵制乱搭滥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严重损害城市形象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文明养成从我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立主人翁意识,重礼仪、讲文明、守公德,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当文明市民,争当文明有礼的南昌人,齐心创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
团结友善从我做起。构建和谐社会,让社会和谐,让爱心、善心与我们同在,共同营造互相关爱、和谐美好的人际关系、生活环境,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做一名友好亲善的文明市民。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关爱生命,文明交通,是我们的共同心声。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停车,在全市形成“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以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人人参与从我做起。无论您是公务人员,还是普通市民,无论您是高龄尊长,还是少年儿童……,只要工作生活在南昌这片热土上,您就是南昌大家庭的一员。城市的和谐与文明离不开广大市民的自觉参与。我们真诚地希望全体市民朋友用爱心召唤文明、弘扬正气、树立新风,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展示南昌的良好形象。
康德说:“让人类敬畏而不倦求索的是头顶上璀灿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我做起,坚守心中的道德,积极践行《xxx民文明公约》,构建南昌道德高地,为打造核心增长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全国重要宜居都市贡献力量!
有关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增强城市综合实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创城为民、创城惠民、创城靠民、创城不扰民。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一、文明在心中。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创建文明城市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有礼xx人。
二、文明在口中。
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不铺张浪费;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友善对待陌生人员的求助。
三、文明在手上。
不乱扔垃圾杂物,不乱泼污水;不乱贴乱画、乱拉乱扯,不乱设广告牌;不店外经营,不乱设摊点;不弄脏、损坏公物;不随地大小便;不散养畜禽,不乱溜宠物。
四、文明在脚下。
不随意踩踏草坪绿地;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车辆、不随意调头;上下车自觉排队,不拥挤争抢座位;公共场所、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及特殊困难人群让座。
五、文明在行动。
积极参加文明城镇创建活动,争当文明公民,争做优秀居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奉献爱心,弘扬正气,倡树新风。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提升自身修养,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美好家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有关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们:
9月1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古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为深入实施“尚德xx”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对于规范、引导公民文明行为,依法有效遏制和祛除城市不文明痼疾,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挥重要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广大市民工作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此,我们倡议:
一、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条例》从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职责与保障、监督与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了规范,是人民群众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遵循。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参与单位、社区等组织开展的《条例》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切实增强对《条例》的认知认同,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耳熟能详,并指导社会生活实践,使古城的文明气息更加浓郁。
二、争当宣传《条例》的传播者。《条例》是维护城市文明的大“家规家训”,是规范和约束城市主人文明行为的基本遵循,需要广而告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宣传《条例》,传递正能量、传播真善美,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亲和善意、明了朴实地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身边新知等宣传《条例》。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等新的传播方式,更大范围的传播《条例》、传播规范,切实让《条例》转化为广大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使古城的文明底蕴更加丰厚。
三、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其作用贵在于广大市民的遵守和践行,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是与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的目标相一致。为此,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遵守《条例》、践行《条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社区公共文明,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塑形象,使古城的文明风景更加靓丽。
四、争做实施《条例》的监督者。《条例》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推行和监督,还需要包括每一位市民在内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广大市民朋友既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条例》,又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争做实施《条例》的监督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类有失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等有悖《条例》规范的不文明言行,为依法有效遏制和祛除社会生活中各种不文明痼疾,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使古城的文明之花四季盛开、鲜艳绽放。
广大市民朋友们:我们工作生活所在的幸福家园——古城,是全国文明城市,是正在加快建设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振兴的宏伟目标、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条例》施行的法规保障,离不开丰润的道德文化滋养,离不开社会文明环境的构筑,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践行。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条例》规范为遵循,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用我们每个人文明素养的提升,促进文明品质的提升,推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的生动实践,在我市结出累累硕果。
我们坚信:明天会更文明!明天会更美好!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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