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于20__年起实施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经过两年的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已建立起理论研究、项目培育、人才培养、评优奖励、示范推广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原《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党的__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指导,通过对文化创新活动的系统组织和支持引导,在文化领域推选出一批具有现实意义、富有创新精神、符合时代要求的文化项目纳入国家文化创新工程,打造符合政府目标和公众需求的文化服务精品,加以重点扶持与推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整合资源。从文化发展的大局出发,加
强政府的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调动各类文化创新主体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机互动,激发文化的创新活力。
2、顶层设计、系统策划。立足于文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加强对项目的系统筹划,强调项目的整体设计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各创新要素间的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实现文化创新工程“培育有目的、促进有成果、推广有效果”的系统工程目标。
3、注重培育、加强示范。按照从小到大,由大到强,以点带面的思路,注重项目培育,加强优秀项目的推广示范,稳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工作的开展,将理论研究、项目培育、工作试点、示范推广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国家文化创新体系的不断完善。
4、依靠基层,支持共建。鼓励区域文化创新,支持部地项目共建,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在政策配套,项目管理和成果推广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建设。
三、项目组织管理
1、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的不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培育类项目和示范类项目。
(1)培育类项目
实现“由小到大”的文化创新培育工程。面向文化领域,对生产创作、传播流通和服务管理过程中具有理论观念、体制机制、形式内容、方法手段等创新前景和实施基础的项目进行遴选,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引导,提高项目的创新能力,促进项目做大做强。
(2)示范类项目
实现“以点带面”的文化创新推广工程。遴选已具显著创新成果的项目,对其创新理念、思路、方法、手段等进行提炼总结,搭建平台,向相关领域推广示范,使文化创新的成果真正起到引领、示范的社会效益,力求使全社会享有文化创新成果。
2、按照项目承担主体的不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实施,一般为地、市(区)级(含县级市)人民政府。
3、项目组织管理由申报、评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五个环节组成。
四、申报
(一)申报程序
1、一般项目的申报程序: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经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部
文化科技司批准;文化部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文化部共建高等院校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
2、重点项目的申报程序:由地、市(区)级(含县级市)文化管理部门组织,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审核汇总后,报送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批准。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创新基础和创新前景:项目具有前期基础,相关工作至少已开展六个月。有明显的创新前景,有明确的创新思路、手段和可行性目标,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人员队伍,有满足项目运行所需的场所、设施及设备,可提供相应的项目配套资金。
2、具有实践意义和成长空间:关注本领域内的重大问题,着力解决文化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具有进一步提升的创新空间,通过创新实践,形成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并能反哺实践。
3、具有显著效益和推广价值: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能够在本领域内产生重大影响。项目的创新理念、思路、方法等具有示范性和借鉴意义,能够代表本领域创新水平,进而培育出更多更广的创新成果。
4、培育类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基础和明显的成长空间,运用切实可行的创新思路和创新手段,能够实现可预见的重大创新成果;
示范类项目一般从文化部创新奖获奖项目及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培育类”结项项目中遴选,要求有显著的创新成果和推广价值,有明确的项目推广思路;
重点项目为部地共建项目,需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成熟的基础条件和广阔的培育前景。
五、评审
(一)专家评审:按照评审要求,每年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当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
(二)可行性预研:通过评审的项目,由专项提供一定比例的预研经费,组织团队、实地察看,开展项目预研暨可行性研究。可行性论证指标包括:现有基础(包括相关科技基础),项目实施方案与创新思路的可行性,课题设置和研究队伍合理性,组织管理有效性,经费及保障条件与措施的可靠性,创新链的完善性等。
(三)确定项目并签订合同:通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由文化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申报部门三方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重点项目由文化部、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项目申报部门三方签订合同,共同对项目进行支持和管理。
六、实施
(一)实施周期: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实施期一般为二年。
(二)年度报告制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每年1月中旬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提交《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三)专家指导制度:按照合同约定的专家组成名单和指导机制,由项目承担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家研讨会,汇报项目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创新思路。
(四)中期检查制度:由文化部组织,在项目实施期内至少组织一次项目检查。
七、验收
(一)验收程序:
1、申请并提交验收报告:在合同约定完成后的3个月内,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经报申报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提出验收申请。
2、确定验收形式并组织验收: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的3个月内,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验收形式,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公布验收结果:
验收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证书,向社会公布验收结果;验收不合格的,根据专家建议限期整改,一年内向文化科技司申请二次验收;如仍未通过验收,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有权停拨经费,取消其三年内承担文化部文化科技司项目的资格。
(二)验收形式:
验收分为实地考核验收方式和会议集中验收方式。
1、实地考核验收方式。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不少于5人的验收专家组,赴项目实施地,检查审核项目验收报告,查看项目创新成果,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安排现场会或研讨会,总结推广创新成果。
2、会议集中验收方式。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不少于5人的验收专家组,召开验收会议,组织项目负责人到会参加答辩,由验收专家组成员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八、后续管理
定期对已验收合格的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回访,了解项目情况,系统组织宣传报道,持续推广创新成果。
九、工作机制
(一)组织机制
1、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负责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科技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申报评审,指导项目实施,组织验收考核,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创新培训,推动项目承担单位合作与交流,研究总结、宣传推广创新成果等。
2、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协助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本区域内项目的申报受理、指导实施、监督检查、验收考核、宣传推广等。
(二)重点项目(部地共建项目)工作机制
1、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职权: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扶持;
2)充分发挥文化科教部门的人才、理论、科技优势对项目进行指导;
3)搭建人员培训、成果交流、技术支撑等平台,促进当地文化创新人才的素质提升和思路拓展;
4)搭建宣传推广平台,总结交流当地文化创新工作经验。
2、地方人民政府职权:
1)按照合同约定,在政策、资金、软硬件设施方面对
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和扶持;
2)纳入当地文化重点工作,加强项目指导与协调;3)加强创新思路研究与总结,积极推进项目创新成果的宣传与交流,推广与示范。
(三)专家指导机制
为统筹指导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推动文化创新链的建立,聘请全国文化行业内的领导、专家、学者,成立“国家文化创新工作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重点创新内容;2、受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委托,参与项目评审、可行性研究、考核验收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3、根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的工作安排,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实地指导;
4、参与国家文化创新工程中的蓝皮书编撰、论坛、创新奖评选、人员培训等工作
职代会对技术创新改造奖励提案征集意见2篇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增加知识产权违法成本,培育国企自主创新土壤,大幅提升国企科技创新能力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一、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近年来,聚焦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和展会、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先后组织开展相关执法保护专项行动。20xx年,印发《20xx年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xx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与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指导全国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20xx年全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2万件,假冒专利违法案件0.7万件,案值合计5.1亿元;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3.9万件,同比增长13.7%。
二、增加知识产权违法成本
针对目前专利权人维权过程中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效果差等问题,《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数额的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完善了举证责任,以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三、推进央企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20xx年,联合国资委出台《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4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推动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根据专利法修改进程,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后续审议工作。继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执法保护水平。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希望继续关心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职代会对技术创新改造奖励提案征集意见3篇目前,虽然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软硬件建设较前有了长足进步,但具体发展情况还不尽如人意,主要存在问题如下:科技创新理念不足;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科技创新的源动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不顺等。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例如围绕航空城的开发,加快推进航空机电一体化创新链,突破技术瓶颈,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大力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大力发展关系民生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技术,使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域内民众。大力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强化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
2、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企业技术创新为主体,构建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借助青岛大学和西安交大研究院落户产业新区的契机,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引领作用。
3、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在完善和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下工夫,加快成果转化和落地,形成蝴蝶效应,惠及方方面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加强对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大力倡导创新光荣,提升科技知识普及水平,鼓励独立思考,保障学术自由,营造宽松包容、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4、进一步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注重开展多种形式科技交流,加强技术引进和合作。注重科技合作机制,形成协同效应,提升科技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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