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党委组织部:
20xx年分公司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坚持做到党费户单独立户,党费户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分开,党费定期收缴,党费专款专用,无借支和滥用党费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底,公司党委党费专户结存XX元。
二、20xx年,公司党委党费专账收入共计XX元,分别为:
(一)收缴党费共计XX元;
(二)银行利息XX元;
(三)上级党委拨款XX元;
(四)现金入账XX元;
(五)银行扣错退回XX元。
三、在党费使用方面,公司党委按照“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的规定,将党费主要用于订阅党员学习教育刊物、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建设党员教育阵地、补助困难党员等工作。每一笔党费支出都坚持用前申请的原则,每一笔支出都有账可查。
20xx年,公司党委党费专户支出共计XX元,分别为:
(一)银行转账XX元;
(二)学习实践活动用书、资料费、订阅杂志款共计XX元;
(三)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共计XX元;
(四)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补助费共计XX元;
(五)春节期间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补助费XX元;
(六)银行收小额账户管理费XX元。
四、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公司党委党费专账结存XX元.
特此报告
党费收缴公示情况报告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有关精神,我们结合实际,抓着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现就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一是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每年制订相应的发展党员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经常化,正常化,防止和克服时紧时松,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现象。二是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保证党员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坚持和把握好党员标准,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手续和程序,切实把握好“入口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了“三严一加强”:严把比例。严格按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之间的比例原则发展党员。严把关口。不仅把住政审关、考察关,而且把好复查审批关。同时坚持“六不发展”原则,严格纪律。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三是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行党群团共建责任,使推荐优秀团员、妇女为发展对象真正成为发展工作的主渠道。
(二)党员发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20xx年至20xx年6月局支部共新发展党员6名,其中女性3人,占总数的50%,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3人各50%。在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没有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不按程序履行手续、预备党员多年没有转正的情况,没有不符合入党条件人员拉入党内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费收缴管理基本情况。20xx年至20xx年分别缴纳党费4992元、5505元、3193元、3848元,20xx年前上半年缴纳党费2121.9元,合计19659.9元。
(二)党费收缴管理的基本做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做到了按时上缴,每个党员能够把缴纳党费作为自己的义务,每季度按时如数上缴。二是较好地坚持了专人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具体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手续,规范党费收缴帐薄,定期公布,做到支部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达到了手续清楚、完备,数目准确。
财政局支部的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党工委、系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党费收缴公示情况报告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要求,现将公司党委20xx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党费收入情况
20xx年公司党委共收缴党费XX元,其中:
第一党支部收缴XX元;第二党支部收缴XX元;第三党支部收缴XX元;第四党支部收缴XX元;第五党支部收缴XX元;第六党支部收缴XX元;第七党支部收缴XX元;第八党支部收缴XX元;第九党支部收缴XX元;第十党支部收缴XX元。
以上所有收缴党费已全部上交至公司党委指定账户。
二、党费支出情况
20xx年共支出费用XX元,其中:
1、赴嘉兴南湖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支出XX元,380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参加活动,人均费用XX元,包括食宿、交通、参观学习等费用;
2、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XX元,包括建设“党员之家”和党建文化长廊等费用;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5期,支出XX元;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2期,支出XX元;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支出XX元;
4、为全体党员购买十九大应知应会和新《党章》等党建读物1200册,共支出XX元;
5、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春节期间慰问困难党员4人,共支出XX元。
以上经费支出均按规定程序报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并通过党委党费专户转账支出。
公示时间,20xx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公司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反映,电话:XXXXXXX(公司党委)XXXXXXX(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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