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以绩效考核工作为指挥棒,落实各项任务,力争取得好成绩。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我局工作成效和各位同事的切身利益。考核项目可能会在20xx年基础上有进一步调整。待绩效办通知下达后,办公室将及时通知至局领导、各科室,做好任务分解和各项协调工作。根据区府办《XX区20xx年重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我局共有4项单独主办、1项共同主办、31项协办重要工作。办公室已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基础上进行责任分工,并通过oa发至局领导和各科室。请各责任科室按《分解表》确定的季度目标和全年目标抓紧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目标。局办公室将按照区委(政府)督查室工作要求加强督促,力促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手册》编印。计划利用上半年业务量相对较少的时机,对照“三定”方案制定本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各科室合力完成。
三、带头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13项内部管理制度已经正式印发。下一步,办公室将对照制度,针对具体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内部培训,比如保密、档案管理、办文等。
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证件办理工作。根据区政府的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会是今年的重要工作。办公室将对照绩效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培训,协调法制办为全局符合条件的同事办理执法证。
XX年,我县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以务实创新精神推动侨务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宗教、侨务领域和谐稳定。
一、民族工作
1、抓要务,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管理使用好民族专项资金。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突出效益、体现民族工作部门职能的原则,切实做好各类民族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全面发展。
2、抓重点,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完善民族团结保障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对民族关系分析和团结稳定形势的科学研判,推进民族关系监测评估系统建设,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密切关注热点、难点、敏感问题,要按照“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疏导、出现问题抓调处”的原则,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在平时,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重总结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发挥民族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各族各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促进各民族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维护民族团结。
3、抓协调,促进民族文化和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发展。积极组织民族师生参加省、市民委组织的各项民族文化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二做好民族教育。要贯彻落实好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权益;开展蒙古族教师培训,加强蒙古族教师教学水平;从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中协调资金给各民族学校,加强民族学校教学设施的完善,促进我县民族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宗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和《xxx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针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方针,依法依规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1、认真开展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目标要求。深入扎实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政策,抓好 “三支队伍”的学习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提XX县、乡(镇)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宗教活动的监管和指导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严格执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制度。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终止或者变更,做到严格审核、登记、上报。完善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手续,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房产、土地、消防等“三证”。认真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及备案管理。
3、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除、化解影响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的矛盾隐患,使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管理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打击整治非法传教活动,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知法、守法自觉性。继续深入抓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巩固工作,不定期检查 “和谐寺观教堂”标准执行情况,完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感恩教育,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回报社会,回报信众,努力促进宗教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侨务工作
XX年,积级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认真做好全县的侨情普查工作,认真做好扶贫救助工作,帮助贫困归侨侨眷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落实好我县的侨联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不断推动侨务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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