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党员婚丧嫁娶规定须知及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强化纪律监督,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现就我校党员和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本通知适用对象为合肥学院全体在岗财政供给人员的党员和干部。
二、本通知所称党员和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是指党员和干部(含教师)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本人及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三、党员和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要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和谐、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带头移风易俗。要严格控制规模,邀请对象一般限于亲属范围内,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不准邀请单位下属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含在校学生及家x)、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人员或个人参加;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和馈赠;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或变相报销有关费用;不准用公款送礼。
四、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报告制度。副处级以上干部向校纪委监察处报告,正处级以上干部同时向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其他人员系部的向党总支(直属支部)报告,校机关的向所在部门报告。
五、党员和干部操办婚事应提前10天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填写《合肥学院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单》(见附件)。丧葬事宜应在操办时以口头形式报告,事后15天内补报《合肥学院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单》。
六、严禁党员和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本人或亲属升学留学、生日祝寿、乔迁新居、参军就业、职务升迁、立功受奖等名义请客送礼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操办筵席收受礼金、礼品。
七、党员和干部违反本通知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八、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本部门党员和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所在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九、党员和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报告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院纪委监察处采取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十、本规定由校纪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党员婚丧嫁娶规定须知及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2
xxx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从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杜绝大操大办行为。《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引领时代社会新风尚。
01婚事新办,仪式从简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人或子女婚娶,要带头树立新型婚育观念,积极践行文明、简约的婚礼。从严控制婚礼的规模和人数,抵制大操大办,原则上不超过15桌(每桌不超过10人);双方各自操办(含联办)的婚宴,宴请席数累计不超过25桌。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公共资源。
02丧事简办,厚养薄葬
带头传承孝老敬老、厚养薄葬好风尚,带头节俭治丧,从简操办丧事,提倡骨灰存放、骨灰撒散、树葬等节地葬法,一律不得操办事后答谢宴;出殡时乐队控制在30人以内,禁止进行歌舞节目等表演;花圈总数一般控制在30个以内,奠仪(含花圈)费用不得超过201元,费用由个人自理。带头低碳祭扫,倡行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等绿色生态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03文明理事,引领新风
带头做到喜事小办或不办,提倡以小型家宴的方式庆祝。乔迁、开业、升学、参军、祝寿等喜庆事宜,倡导以一束鲜花、一句问候、一条信息等方式表达贺意。
04发起倡议
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带头崇尚简朴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引导务实节俭之风;带头积极摒弃陋习旧俗,践行新风礼仪,引领文明新风尚;带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移风易俗工作的践行者、引领者、宣传者,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05签订承诺书
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逐一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承诺书》,签订留存并公示。
06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在事前7天内及事后7天内及时填写上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嫁喜庆事宜报告(备案)表》;应在事后一个月内报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丧葬事项事后报告表》。
07强化督查考核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严肃查处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单位、个人各类评优、评先考核内容。
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带动家人,影响他人,持之以恒除陋习、齐心协力树新风,助力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工作,为建设富美新xx作出应有贡献!
对于党员婚丧嫁娶规定须知及党员干部宴请规定注意事项3
20xx年底,旨在整饬政风的八项规定出台,一时间,全国各地迅速开启“自我净化”模式。其中,从中央到地方,关于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有关禁令达数百个,“报告制”“限桌令”“限礼金令”“限客令”等做法已到“耳提面命”的地步。然而,仍不断有官员违规办宴,刷新着公众的认知。
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网站历次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案发率”和受处分人数x期稳居前列。据记者不完全统计,3年多来,各地查处的此类问题已近万起,被追责的党员干部逾万人。
今年6月2日,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我们又一次看到了“大操大办”的身影:xxxxxx体育局党委书记、局x郭建分批多次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4月19日晚,郭建在xxx地球村酒店设席5桌,宴请xxx商务局原同事;5月6日晚,在徐水区成宝酒店设席6桌,宴请原徐水x宣传部和文广新局同事。5月16日中午,又办婚宴18桌。3次宴请共计29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人员礼金共计8100元。xxx纪委给予郭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婚丧嫁娶乃人生大事,郑重操持本不为过。那么,如何判定领导干部举办的婚丧喜宴属于“大操大办”?怎样才能做到不踩纪律“红线”?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