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决定以县城为重点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依法取缔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网吧,关停违法违规经营的文化和娱乐场所,清理游摊小贩,净化文化市场,整治临街学校交通秩序及卫生坏境,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二、整治重点
1、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牵头单位:县文化委协同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消防大队,相关乡镇政府)
2、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牵头单位:县文化委协同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消防大队,相关乡镇政府)
3、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牵头单位:县卫计委协同单位:县公安局,相关乡镇政府)
4、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确保无过期、变质、伪劣、“三无”商品。(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协同单位:县市监局,相关乡镇政府)
5、彻底清查涉及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及出版物。(牵头单位:县文化委协同单位:县公安局、县市监局,相关乡镇政府)
6、完善临街中小学、幼儿园交通设施,设置交通标志线,整顿停车秩序。落实交通复杂路段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制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协同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相关乡镇政府)
7、保持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卫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协同单位:县城管执法局,相关乡镇政府)
8、学校院墙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协同单位:县城管执法局,相关乡镇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执法队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排查摸底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并逐一登记。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以这次综合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工作的各项制度,为校园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的关系,做到重点整治与日常管理两不误,既要确保集中整治效果,又要抓好长效管理,实现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常态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文明县城创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龙任组长,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宁叙明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凡是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影响文明县城考评成绩的将按县“三城同创”工作问责规定予以问责。
(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不得推诿扯皮。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不得开脱说情,不得姑息迁就。
(三)强力整治,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时开展问题摸排及集中整治工作,力求实效,并于9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县委政法委。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明察暗访,现场督查督办,对集中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挂牌整改。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保障学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按照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努力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各类违法犯罪和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化管理氛围,形成校园周边环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工作任务
1、彻底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勒索、抢劫师生财物、危害师生人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摧毁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2、彻底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网吧、棋牌室、桌球室、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非法经营的桌球室。
3、整顿学校门口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落实专人维护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特别是上下学高峰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按规定设置交通标线、信号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要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坚决打击黑校车和非客运车搭载学生及违法超载超速现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4、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饮食摊点等经营场所。坚决打击违规占道经营摊点和流动游商小贩等,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二)责任分工
乡综治办:指导、协调、督促全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将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的综治考评。
教育部门:督导乡中学、各小学、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完成好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派出所:逐一梳理检查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及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强化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实现重点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严厉查处学生乘坐非客运车辆、运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从严查处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抢夺学生财物等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清查整顿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查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督促学校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并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文广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出版物,依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净化文化市场。
司法所: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典型司法案例加强对师生的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办普法讲座。组织法律援助机构面向师生开展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做好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部门:规范经营秩序,整治校园周边证照不全和有固定经营场所无照经营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业、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清理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以及非法经营的桌球室室,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
规划部门: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幼儿园及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将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纳入学校、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并严格监督,将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建设、管理同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结合起来。
城建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幼儿园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幼儿园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幼儿园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城管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清理整治工作,取缔学校附近50米范围内的游商游贩、占道经营等影响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行为。
质监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对学校、幼儿园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必持证上岗。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接送学生非法运营车辆;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督促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向学校、幼儿园通报传染病疫情等情况。
药监部门: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食品加工点和食品作坊;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状况。
各村: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具体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向成员部门反映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形成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学校外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桌;
2、学校周边无流动摊点,卫生状况良好;
3、学校门口无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学校门口无闲散人员及流氓团伙滋事,偶遇安全、失窃事件报警、接警、出警及时;
5、不发生学生外出和校园重大安全事故。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班队会、墙报、致家长信、等宣传形式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与学校各部门、各同志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教育防范制度、校园治安保卫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场或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五是加强协调共建,形成整治合力。与社区、派出所、法院、武警部队、交巡警大队、区街道办、周边等单位共建,提高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针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各部门集中重点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特别是学生永远是新面孔,我们要长抓不懈,做好自己的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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