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关于印发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明确每类吸毒人员的管控单位及职责,规范每类吸毒人员的管控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吸毒人员因脱失漏管造成的社会危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完善我镇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降低毒品社会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以完善我镇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理为目标,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综合干预”的工作原则,通过禁毒、综治、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社会事务办、人社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禁毒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以及禁毒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吸毒人员家属共同参与,形成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的整体合力,创新服务管理,增强管控能力,切实杜绝“失控漏管”现象,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禁毒工作。
1、出所必接:公安机关和禁毒办要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运作流程,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实现吸毒人员入所、在所、转所、出所等环节的规范化。禁毒办负责与作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及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无缝对接,按照管辖权限到上述机关接回戒毒出所人员。同时,社区民警会同村(居)委员会成员、禁毒社工、网格员和社区医疗卫生人员,依据分类标准,逐一提出分类分级评估意见,审批确定风险类别进行管控。
2、一人一档:建立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档案,精准管控,并由管控地禁毒办按上级禁毒部门管理有关标准建档保存。
4、定期尿检:由社区民警按照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吸毒人员进行尿检,严格落实尿检频率(必要时可以适当增加),及时发现复吸人员,评估风险类别。
5、帮教谈话:禁毒办要对社会面吸毒人员逐一组建一个由镇干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禁毒社工、家属组成的“五帮一”帮扶小组,结合各类社会面吸毒人员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落实管控措施。
高风险类社会面吸毒人员: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进行查处;
其他状态的吸毒人员禁毒办应当带领“五帮一”帮扶小组密切掌握其行踪动向,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帮教谈话,进行一次尿检,发现其具备收押收戒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收押收戒,继续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打击。
中风险类社会面吸毒人员:禁毒办应当带领“五帮一”帮扶小组开展走访调查、见面谈话和法制宣传等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吸毒抽检。
低风险类社会面吸毒人员:禁毒办应当做好动态信息跟踪,了解其活动情况,关注其现实表现。
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帮教谈话,对象不限于吸毒人员本身,对其家属、周边群众、救治医疗机构等了解的情况均列入范围。
6、信息采集: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维护”的原则,建立吸毒人员信息实时采集、动态维护、质量倒查机制。由禁毒办带领帮扶小组共同开展,社区民警负责维护。信息采集必须坚持见面排查、见面算数,必须查清真实身份,必须如实采集现状信息,必须高质量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达到吸毒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吸毒人员现状情况真实,管控吸毒人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实;
登记上网入库的吸毒人数与公安机关实际掌握的吸毒人数一致,每名吸毒人员在数据库中的信息要与公安机关实际管控工作的现状一致。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务必要把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精心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尽快作出动员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调动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全力以赴推进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单位部门要把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列入部门职责,明确主管机构,确定负责人员,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分工,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结合点,研究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认真分解细化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部署,群策群力,常抓常议。
(三)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建立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禁毒办、综治办组织召开,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社会事务办、人社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各单位指定一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四)严格考核,强化保障。各单位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纳入禁毒工作考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
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应当列管而未列管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发生吸毒人员严重肇事肇祸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应当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管控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并作为禁毒重点整治范围的参考依据。
镇20xx年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方案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方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根据安禁毒办发〔2018〕48号《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永顺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和风险分级分类评估,积极防范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确保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加强吸毒人员排查登记从即日起到春节期间,紧密结合正在推进的吸毒人员“清零”“清库”行动,深入开展吸毒人员排查发现和查处登记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节日期间集中返乡这一时机,深入社区、村居、家庭、单位、场所,通过走访调查、集中清查、顺线追查等形式,广泛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二是对常年在外打工、无固定居所的吸毒人员,要充分发动吸毒人员家属、亲友、朋友等各种社会关系,全面开展排查,掌握现状,按一人一档做好登记。三是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采取明查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全面排查发现吸毒人员。四是通过设立举报电话028-24216579、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吸毒人员,力争发现一批社会面隐性吸毒人员或复吸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视线。二、加强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办法》,在对吸毒人员全面深入摸底、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切实落实管控措施。一是发现扬言报复社会、肇事肇祸风险大的高危吸毒人员,要切实加强属地管理,看死盯牢,切实防范发生肇事肇祸事件。二是发现高风险吸毒人员特别是有精神障碍患者,要积极动员其家属送精神病院或医疗机构精神科治疗,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重点管控。三是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脱失人员,要积极组织人员查找,对纳入高风险类别人员开展布控,通过“大情报”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尽快落地查人,依法处置。三、加强吸毒人员“毒驾”治理元旦、春节期间也是道路运输、人员流动密集时段,吸毒人员发生“毒驾”风险隐患增大。镇综治办、派出所要联合交警部门,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关于“毒驾”治理的要求,持续推动和加强“毒驾”治理工作,防范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一是建立健全“毒驾”查处联动机制。配合交管、派出所成立联合执法队,不定期进行设卡抽查、随机检查,始终保持严查“毒驾”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发现“毒驾”的,一律注销其驾驶资质。二是强化“毒驾”源头治理。执法队在排查登记管控吸毒人员时,要注重核实该吸毒人员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对有驾驶资格但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派出所在录入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吸毒人员管控模块的同时,主动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通报,配合收回驾驶证。三是做好辖区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工作。公安禁毒、交管部门要共同梳理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但未收回的吸毒人员清单,特别是对外出务工的吸毒人员,要利用节日期间其回家探亲的有利时机,及时收回已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四、加强吸毒肇事肇祸案事件情况报送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时,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吸毒检测,提取相关生物检材。在依法处置同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报送内容要确认事发时是否吸食毒品、吸食何种毒品,查清有关吸毒史和日常管控情况。发生影响重大的肇事肇祸案(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送情况,并加强续报工作;对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一旦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必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宣传口径,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防止引发媒体炒作,减少负面影响。
镇20xx年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方案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禁毒2019两打两控”和“飓风肃毒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切实降低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根据《全市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摸排管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南禁字〔2019〕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5月起至8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摸排管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市委常委会精神为指导思想,结合“禁毒2019两打两控”和“飓风肃毒2019”专项行动,以“全面排查、逐人分析、突出重点、综合评估、科学评定、动态调整”为工作原则,全面摸清我镇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强化分类管控措施,实现“五个促进”(即促进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促进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涉网吸毒人员查处、促进清理核查吸毒人员数据库、促进脱失吸毒人员清零),达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管控好”的目标,切实预防和减少其肇事肇祸,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吸毒人员摸排管控工作,发现一批隐性吸毒人员,戒治一批吸毒成瘾人员,帮扶巩固一批戒断人员,推进“清库”“清零”行动和力争吸毒人员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
(一)全面排查核实。对管控的吸毒人员逐一见面核查,对吸毒人员现实状况信息全面采集,及时更新人员管控现状,做到吸毒人员现状情况清楚、管控单位和管控人真实,坚决做到对吸毒人员身份信息的核查率达到100%。深入开展“清库”行动,坚持“有错必纠”,确保8月初前完成实现下发核查的吸毒人员证件号码、照片、地址数据信息档案纠错率和反馈率达100%。坚决防止因信息错误造成群众工作、生活不便而引发人员上访或利用媒体炒作。
(二)全面落实风险等级评估。依据《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禁毒办通〔2016〕37号)和《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规定》(南禁委〔2018〕1号),坚持“全面排查、逐人分析、突出重点、综合评估、科学评定、动态调整”原则开展风险分类评估,按照“户籍地为主、居住地为辅,双向管控、双向追责”原则开展管控工作,实现管控的吸毒人员按高、中、低风险三类落实风险等级评估,要求建档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吸毒人员核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以“逐一见面排查、逐一函询调查”原则,深入开展见面排查和函询调查。通过走访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及知情人见面,依托公安“大情报”平台和社会资源力量等方式,对已登记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彻底掌握其当前状态;对脱失的外地籍吸毒人员,联系其户籍地开展协查协管工作;发现吸毒人员身份信息、现实状况错误的,及时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更新、修改或删除,对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实、准确率、信息采集和维护率达到100%,坚决防止因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错误而引发人员上访或利用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发生。
(二)强化吸毒人员处置。对于核查发现的吸毒人员依法严格处置。对于新发现的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吸毒成瘾人员责令社区戒毒;对成瘾严重人员责令强制隔离戒毒;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逾期未报到、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以及拒绝接受社区康复、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又复吸的人员,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符合条件的责令社区康复;对病残吸毒人员“应收尽收”,杜绝病残吸毒人员流散社会形成治安隐患。
(三)强化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等级评估。按照《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禁毒办通〔2016〕37号)和《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工作规定》(南禁委〔2018〕1号)要求,根据社会面吸毒人员染毒情况、行为特征、处置状态、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综合评定出高、中、低不同的风险类别,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管控措施。特别是对高风险吸毒人员要逐人制定“五位一体”管控方案,管控率要达到100%。要提升对其谈话(家访)、突击尿检的频率次数,要求家属配合严格管控在当地。对有精神障碍诊断或有精神异常、行为失控表现的,应当开展精神病等级鉴定,进行危险性评估,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因吸毒引发肇事肇祸前科或扬言报复他人、报复社会的,要纳入当地稳控对象。要按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风险等级,要逐人填写“xxx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表”(见附件3),并入吸毒人员档案。
(四)强化社区戒毒康复管控。推广应用“互联网+”禁毒社会化管控信息系统,规范戒毒康复人员异地执行工作,健全镇、派出所、村三级衔接管控机制,深入开展吸毒人员脱失清零工作。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强化戒毒治疗和康复指导,落实心理咨询、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加快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禁毒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人员培训。
四、时间安排
各村各相关单位从即日起至8月1日全面铺开摸底排查工作,规范填写吸毒人员登记表及见面访查谈话表(见附件1、2),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访查情况填写吸毒人员摸排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分别于每月的12日和28日前报送镇禁毒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将责任和任务具体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身上,稳步推进,确保我镇吸毒人员摸排管控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同时,各村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要树立“一盘棋”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行动期间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村各部门加快开展吸毒人员摸底排查、脱失吸毒人员查控和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等工作。并将不定期对各村开展的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检查发现各地不按要求落实见面核查、建档和管控措施的,工作推诿拖延、弄虚作假,不经核实就随意上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吸毒人员漏管失控、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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