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园林绿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实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按照X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X管办发〔X〕X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X区城市总体规划》和《X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部署,依法建绿,基本建成总量适宜、景观优美、现代宜居、文明开放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X区各项绿化指标更加规范,发展模式更趋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建设管控和引导能力持续加强,综合功能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三绿”指标更趋合理。到X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1%、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城市规划更加规范。海绵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划定覆盖率达到85%;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80%。
——园林单位不断增加。X年以后城市新(改)建单位、居住区园林单位(居住区)创建率达到50%以上。
——城市生态逐步改善。城市绿化格局进一步完善、三河两渠、过境路绿化生态修复持续强化。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集雨型绿地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提高,道路绿化普及率、林荫路推广率和绿地达标率逐步提高。
——城市绿道设计更加科学。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绿道资源,创造便捷、舒适的城镇绿道出行环境。
——防灾避险能力全面加强。科学设置防灾公园、临时紧急避险绿地和绿色疏散通道,形成防灾避险综合能力强、各项功能完备的城市绿地系统。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指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捆绑整合,全面推进,主要涉及8大类56项考核指标。
(一)完善城市综合管理
1.科学规划生态布局。按照高于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修订完善《X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X区生物保护规划》,保护城市绿线,逐步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健全园林绿化公示和工程养护管理、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落实义务植树等一系列园林绿化制度,依法行使工作职能。
3.提升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公司科技成果转换率。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数字信息库,对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持续实施动态监管。
4.保障绿化工作经费。年财政预算中专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建设、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
(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
5.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合理规划公园布局,积极推进社区公园、郊野公园的建设和改造,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到9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随城市规模和人口逐年递增。建成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1个,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0%以上。重点实施xxx五个街心花园建设及康乐路等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6.加快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树”原则,与城市新建(改造)道路同步实施道路绿化,道路绿化普及率、绿地达标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以上。
7.加快庭院绿化建设。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分别达到60%以上。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破硬植绿、缺株补绿、立体造绿等途径,抓好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工作。
8.积极保护城市生态。全力保护城市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受损弃置裸露地能及时得到生态修复,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重点实施“三河两渠”区域绿化,不间断建设公益林带,强化X河生态林地管护。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全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
(三)强化科学建设管理
9.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绿地建设指标要求,全力保护绿化建设成果。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有关规定。
10.推进公园规范化管理。按照公园的性质和分类,制定完善技术的管理规范,使公园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严禁在公园设立私人会所有关规定,辖区公园实现零违规。发挥公园文化的社会效应,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
11.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结合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结合海绵城市要求,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节约型城市绿地,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城市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60%以上。公园绿地新、改、扩建设项目透水技术应用率达50%以上,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逐年增加,提升城市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12.加强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划定城市紫线,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得到有效保护。对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调查,辖区内古树名木全部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13.有效控制空气、噪音、水污染。继续实施“蓝天工程”,抓好治污降霾和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年空气优良天数在241天以上。积极控制城市噪音,建立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降至56分贝以下。加强地表水治理,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14.控制城市热岛效应。完善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网络,建立城市热岛效应动态监测机制,按年度发布城市热岛监测公报,跟踪研究城市热岛效应的形成机理和变化规律。通过城市规划设计、绿化带设置及生态廊道建设,使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0℃。
15.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五)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16.着力整治市容市貌。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回收处理机制;垃圾箱、转运站等卫生设施齐全,xxx道路、广场等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100%,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公厕设置达到国家城市公厕设置标准,市容评价值≥8。
17.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对城市道路重要路段、节点、交叉口的运行效率进行评估和改善,缓解交通拥堵。实施公交、步行和自行车绿色交通。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路面、附属设施、交通安全更新完善,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各种交通方式高效协作,公共交通覆盖率≥35%。
18.完善城市给排水功能。加强给排水管网建设,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100%。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19.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大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9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达标处置率≥90%;合理规划布局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利用率逐年提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或示范区,逐步推进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强化城市照明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亮化绿色节能,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达98%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公园、人行天桥、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
(六)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1.加强城X改造。教育、医疗、文体、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城X基本实行城市社区化改造。
22.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完善道路绿化景观,行道树绿带选择树形美观、耐修剪、抗病虫害的树种,加大对无行道树道路改造力度,林荫路推广率保持在70%以上。逐步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七)全面加强住房保障
23.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大对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住房保障率≥80%,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基本建立城市住房、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X年3月15日至4月12日)。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分月度制定各自的创建任务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创建推进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年4月13日至X年6月15日)。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保证创建工作大不漏项,小不漏点,限期达标;高质量编制各类创建资料;迎接国家住建部的技术调研,争取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初验。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X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在持续巩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逐项逐条对照整改,确保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贯穿工作全过程。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X年7月1日至7月15日)。继续完善资料,巩固提升,做好国家园林城市验收前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我区X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统一领导,安排专人、专项负责,确保创建任务不搁浅、不推诿,逐条逐项、逐一落地。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部门要按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创建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区委考核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并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占考核比重3%,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高效落实。各部门须在5月20日前将本部门的年度实施方案(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园林城市创建办公室。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区财政局要按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安排年度绿化专项经费,重点向城市绿化倾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要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按规定建设绿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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