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探索支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2009】439号)和《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意见》 (苏财农【2010】58号) 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划、构建平台、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合力攻坚、各记其功的资金整合思路,积极探索以基础建设为纽带、以重点区域为平台的支农资金整合模式,使资金“抱团发力,聚指成团”,充分发挥了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聚合效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几点经验和启示总结如下:
一、切实转变观念,科学部署。支农资金整合涉及规划整合、项目整合、资源整合和部门力量整合等内容,其核心在于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力量,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办难事,需要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在20xx年我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前提下,20xx年我县从县委、县政府到各部门、各单位普遍提高了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认识,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各自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年初,各农口部门围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支农资金整合思路,提出本部门当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报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支农资金整合方案和项目建设预算,县财政根据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支农资金整合方案和项目建设预算提出支农资金整合意见,年内县财政根据支农资金整合方案及实施进度支付建设资金。按照上述支农资金整合思路和工作部署,逐步建立类别分明、渠道畅通、职责分明、形成合力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为确保渠道不同的支农资金整得拢、合得住、不乱套,我们始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规划先行、统筹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不打乱渠道、不改变用途、不变更管理权限,充分争取了各级各部门对支农资金整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资金整合工作机制的创新,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农民、企业与产业、产入与产出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有效防止和避免了支农资金整合“一锅烩”的现象,形成了互为依托、协调配合、合力攻坚、良性互动的工作新格局。
三、科学界定范围,突出重点。支农资金虽然总额不小,但由于管理分散和需要支持的项目种类多、产业链条长等因素,则显得资金有限,如果强行将已有特定用途和具体范围的资金纳入整合,势必引起相关部门的抵触和误解,为此,在支农资金整合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不超越政策底线、不损害农民利益和不打乱原有资金用途为前提,合理界定支农资金和整合范围。各种直补资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以及只使用于特定地区和项目的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只将属于财政部门管理且部分用途较为灵活的支农资金和农口部门预算中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可以整合的支农资金纳入资金整合范围,并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支农资金投资分类,对用途和性质相近的资金进行合并、归类,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形成同级部门联合整合、部门内部多个项目统筹整合的支农资金整合模式,使各项资金互相匹配、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使不同的资金在相同的区域聚集发挥效应。
(一)围绕水利重点工程整合资金,大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20xx年,我县在不断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红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如海灌区(**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如海灌区末级渠系建设等项目资金11993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8269万元,县镇财政配套资金3724万元),共建成圩口闸、排涝站及闸站结合工程37座,新建灌溉泵站221座,新修防渗渠道291.7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4151座。工程的实施大大地改善了我县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项目区内的灌排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饮水质量。
(二)围绕农村民生改善整合资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xx年,我县对农桥建设、河道疏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涉及民生改善方面的资金进行整合,其中农桥建设总投资1472万元,上级资金972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河道疏浚总投资1265元,上级资金895万元,县财政配套370万元;20xx年全县共筹集6556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其中,县财政安排4730万元,各镇财政配套安排1268万元,各村“一事一议”统筹资金558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述项目共整合资金9293万元,用于整体推进我县村容村貌整治,共新建、改扩建农桥100座,疏xxx乡河道50条,疏浚长度69公里,疏浚土方量407万方,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改善排涝面积16万亩,植树造林3.7万株,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四、创新整合机制,完善监管。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我县对本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科学合理的整合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工作协调机制。按照统筹规划的要求,建立了支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集中解决整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项目管理机制。按照“严格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推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移交管护制等相关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及时移交给责任主体进行管护。三是资金管理机制。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实施办法》,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项目问效制、政府采购制和项目审计制,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报账、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四专”(专人、专户、专账、专管)管理。四是督导评估机制。严格实行项目督查制、工程验收制和效益监测评价制,采取专人常驻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开展实地检查、召开质量评比会议等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指导;项目竣工后,由实施项目镇进行初步收验,再由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评审,对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停拨建设资金;项目交付使用后,对其效益进行动态跟踪调查和分析监测评价。对各项涉农资金进行捆绑使用,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注重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较低,经济总量较小,财力有限,在工作中我们重点突出对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使有限的资金和支农力量真正找到归宿,形成了“拳头”和合力。特别是针对各种支农资金申报、下达、实施进度不等,农业具有周期长、地域广和自然、市场风险高的特点,需要我们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帮助农民发展生产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关系,避免扶持资金过度倾向企业而忽视农民积极性,避免等着资金整合而延误农时、影响生产。为此,我们在整合资金扶持产业时,切实做到加强领导与不违农时同样注重,市场需求与生产能力同样兼顾,维持农民利益与注重企业效益同等对待,确保了支农资金使用的方向不偏离、效益不缩水。
六、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根据全县农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我们因地制宜考虑支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时序、资金渠道、统筹协调、任务分解等问题,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关系,切实解决部分地方规划中存在的缺乏长远打算、视野不够开阔、整合平台过于空泛、具体项目支撑不够、分解落实责任不明确、聚集资金功能设计不科学等问题。通过将资金按规划的项目和区域进行整合投入,我们既保证了重点支农项目的投入,又促进了区域板块的开发,并初步构筑体系化的支农资金整合机制,逐步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支农资金筹措使用格局,达到“聚指成拳”,用“小钱”撬动起了大产业和大项目。
七、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围绕工作目标,着力从两个方面用力。一是“广开财路”。在支农资金整合中多做“加法”和“乘法”,努力做到支农资金存量优化、增量集中、预算内外统筹、跨部门整合,在支农资金整合过程中特别注重增量资金的集中和整合,使增量支农资金较好地弥补了存量资金在支农功能上的缺陷。二是多方参与。通过推行租赁、承包等机制,调动民间资本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技术运用、市场开拓、促农增收等方面的积极性,为支农资金整合注入源头活水。20xx年,我县支农项目财政投入6.6亿元,带动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个人投入近16亿元,大大促进了我县农业农村的发展。
八、始终强化监管,绩效评价。经过整合后的支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但容易发生责任主体不明、监管出现真空的情况,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才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才能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一是健全完善支农资金监管机制,从支农政策的落实和执行、项目资金的流向和流速、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果等方面,在制度、机制层面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益。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在明确各级、各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职责,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把好项目规划关、工程施工关、资金使用关、工程验收关的基础上,要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加强监管,织就有效的支农资金监管网络;同时,通过转变工作方式,积极借助社会公众和中介力量,建立和完善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提高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的监督效果。三是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财政资金的决策、实施和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价。(一)开展管理情况评价,主要包括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制度化建设、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监督检查全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等方面;(二)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评价,主要包括资金的落实情况和及时性情况、资金拨付的方式方法等方面;(三)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及产业增效、财政增长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四)开展对目标专项资金的总体评价,主要包括目标专项资金设置、投资环节确定的合理与正确性等方面。通过多方位的问效与监督,较好地规范了资金管理行为,推动了资金结构优化,有效提高了支农资金整合效益。
整合支农资金,提升资金效益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规划整合、资源整合引导专项资金整合为思路,以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继续完善资金项目整合的规模和范围,建立健全支农资金整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资金整合的质量和效益,使支农资金在更长的时间、更大的范围为更多的农民群众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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