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交通运输局按照县委、县政府xxx防指工作要求,以客运场站、班线车辆、公交、出租车辆等公共交通和冷链运输为重点,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冷链运输行业管理方面。目前,我县共有x家冷链物流企业,冷藏车x台。经全面排查,在我县区域内经营的车辆x台,其中主要运输x食品厂产品x台,x公司产品x台,x产品x台,运输货物为国内冷鲜猪肉、禽肉、海鲜、蔬菜、水果,均无运输进口冷冻猪肉、白虾等食品。在我局执法人员的巡查、检查中,各企业均能严格要求所属车辆严禁违规托运无检验检疫证明或通关证明的冷冻食品,并建立了从业人员、车辆和运输货物三本台账,通过冷链运输工作群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客运班线车辆管理方面。一是及时向客运企业发布疫情预警信息,严格管控目前通往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班线车辆,严禁客运车辆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全面做好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及宣传工作,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系统内通报,切实压实企业防控的主体责任。三是严厉查处非法客运违反防控规定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x辆,罚款x元,进一步堵塞客运班线车辆运输过程中的防控管理漏洞。
(三)公交、出租车辆管理方面。在公交换乘站设置1米线,安排专人维护上车秩序,设置广播提醒乘客遵守防控规定,保持上车距离。组织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疫情防控知识,要求驾驶员全程佩戴口罩载客及提醒上车乘客佩戴口罩,并按规定对车内外消毒,落实载客过程中发现异常人员的第一时间汇报制度。
(四)客运站管理方面。落实进站乘客严格执行健康扫码登记制度,对排查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和体温监测异常人员,立即留观并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生健康部门。全面落实在省际班线和旅游包车车辆的返蒙人员开展健康提示和信息登记,明确责任分工,客运站负责签订进站协议的外省籍车辆的健康提示单张贴工作,并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x公司、x公司、x公司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健康提示宣传和乘坐本公司车辆返蒙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五)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按县防指文件要求,迅速统计上报出租车、公交车、长途班车驾驶员等信息,在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抽调x个交管站每两周督促各企业分批次约定好时间、地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工作。
(六)机动车维修行业方面。加强对来自境外进口零部件的全过程防疫管理工作,落实各方防控主体责任,对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进口配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建立相关进、出、储备台账,落实人员、配件及包装物品的核酸检测、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按照排查表要求,如实填报进口配件的相关信息,做到所有进口配件可溯源。对到厂的进口配件及时封存并第一时间上报x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经防疫部门对货物外包装或货物表面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正常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持续强化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人员的包保责任,补短板,加强交通系统的防疫工作常态化管理,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人物并防”原则,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一)做好重点区域和运输工具的防控。落实长途客车、渡船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候车(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强出入流量控制,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客运站要设置隔离区(留验站)。要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站和公交换乘点要规范引导标志,优化服务流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维护乘车秩序,防止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
(二)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保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
(三)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可拒绝提供运输服务。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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