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实行指纹考勤;
(二)外勤员工考勤:
1、工程部员工考勤以施工日志为准;
2、市场部考勤按《市场部出勤办法》执行。
三、工作时间
除特殊情况外,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7.5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8: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考勤管理
(一)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自每位员工入职当天,即进行指纹考勤;
2、指纹考勤是必须早晚上下班各刷一次,在所有打卡记录中取最早的打卡时间作为上班时间,最晚一次的打卡时间作为下班时间,所有考勤记录均是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如遇上、下班忘记指纹考勤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前填写《补打申请单》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除特殊情况外,每月补打卡情况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签字无效,自第四次开始,则每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元。)
(二)所有员工严格按时作息,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发生迟到、早退者按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10元;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除当日工资20元;
3、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之后立即至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以0.5天为基数,请假时间必须是0.5的倍数。如0.5天、1天、1.5天、2天„„,以此类推。
5、员工休假结束后续假的,应再次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不便,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先休假,请假期满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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