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站从xxx食品药品宣传教育网获悉,20xx年河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已公布,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朋友请仔细阅读下文,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与函授培训的通知
全省涉药各有关单位及各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xx年1月1日开始20xx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和函授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含20xx年考试通过还没有领取资格证的人员);
(二)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资格并登记在册的从业药师。
二、培训流程
(一)网络培训
学员登陆学习网址:xxx食品药品宣传教育网http://www.hfdcec.org.cn,点击“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按照报名指南和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学习。
(二)函授培训
学员到xxx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xxx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东南角A座515房间)现场填写相应年度的报名表,交费后领取学习资料。学习完成后凭函授传递单及已做完并合格的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函授培训测试题前来领取学分。
三、咨询电话
0371-65566951、65566952。
网上学习流程:
网上支付流程:报名→网上支付(实时开通)→学习→考试→学分打印
其他支付流程:报名→交费→开通→学习→考试→学分打印
一、软硬件要求
网络教学对计算机硬件配置的要求:CPU需奔腾以上、内存256M以上、硬盘空间10G以上。对计算机软件环境的要求:中文操作系统windows98二版以上、windowsME、windows2000、windowsXP、windows7、浏览器IE6.0及以上、windowsMediaplayer9及以上。
二、报名
1、已参加过网络学习学员的操作方法:
已参加过网络学习的学员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学习平台后,点击“学习年度管理”菜单下的“选择学习年度”功能后,在右侧页面中点击“20xx年度课程”下的“确定选择”按钮,完成20xx年度学习报名。
20xx年度网络学习报名完成后请尽快通过网上支付或其他交费方式交费参加网络学习。
2、新学员报名的操作方法:
请访问xxx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网站,网址:www.hfdcec.org.cn,点击“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进入学员报名、登录页面,点击“学员报名”,进入学员基本信息页面,请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全部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报名确认”,进入“交费须知”页面,点击“确认”,完成学员报名。
温馨提示:
系统默认身份证号(十五位或十八位)、军官证号为学员、永久性用户名,同一证号不可二次报名。基本信息提交后,用户名项不可修改。
为配合建立学员档案、学分卡发放和发票邮寄工作,请学员务必完整、准确填写各项信息。通讯地址应包括ΧΧ省ΧΧ市ΧΧ路ΧΧ号ΧΧ单位及邮编;通讯地址为单位地址的,应将单位名称写在地址后面,否则,邮件丢失责任自负。
三、交费
请在完成报名后,及时交纳培训费用,超过两个月仍未交费的,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
培训费每人200元,交费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现场交费和邮政储蓄汇款三种。
邮政储蓄汇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姓名:xxx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
收款人地址:xxx熊儿河路79号A509室
邮政编码:450000
学员汇款时,请在汇款人姓名和地址栏中填写参训人的姓名和地址,在附言栏注明学习年度和开具发票的工作单位全称(如无工作单位填写个人名称)。
同一单位的参训学员,采取集体汇款。集体汇款时,请将汇款单凭据及名单(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学习年度)及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中心。传真:0371---6556691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开通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的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系统实时开通网上学习权限。
2、选择其他交费方式:汇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开通网上学习权限,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内短消息和电子邮件通知您。请您在开通后两个月内完成学习过程,逾期未完成的,平台将自动关闭网络课程。学员在交费后二十日后仍未开通网络课程或者网络课程被关闭的,请拨打电话:0371—65566951。
五、学习
网络课程开通后,您就可以登录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可以选择文档学习或视频学习,支持在线学习,也可下 载学习。完成所有视频和文档学习后才可以参加考试。
六、考试
20xx年度网络学习每门课程都附带有网络试题,须全部课程都考试合格;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和20xx年度网络学习只有一份试题,考试合格即可。年度课程考试合格,授予15学分。考试不合格的,可以重新学习、考试,直到考过为止。
七、学分发放
(1)学员学习并考试合格后,请用A4纸自行打印学分。
(2)需要到省外注册的学员,请凭打印的学分于以下时间到xxx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培训科A515室办理相关事宜。服务时间:上午8:30至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至17:30(周一至周四)。
八、继续教育证书
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请携带执(从)业药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到xxx食品药品宣传教育中心(xxxxxx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东南角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A515房间)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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