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所,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明确了4名专兼职人员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专门研究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保护重要问题;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积极支持和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执法工作。
二、污染源治理及减排情况(20分),自评得分20分
认真抓好污染源的治理和减排工作,完成县级下达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规范;加强了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加大环保项目建设力度,完成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1000万改水改厕项目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生态补偿项目有见效,按时拨付财政统筹项目资金。
三、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情况(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严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关,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四、环境信访查处解决(10分),自评得分10分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负责现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未发生越级到县级(含县级)以上的集体信访案件。
五、秸秆禁烧(10分),自评得分10分
认真做好秸秆禁烧以及宣传、巡查工作,组织引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未发生被各级通报认定的火点。
六、生态乡镇(村)建设(15分),自评得分15分
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有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创建材料详实,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生态镇”荣誉称号。
七、水源地保护(15分),自评得分15分
水源地进行了划分保护,警示标志齐全,水源地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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