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举措
1、早谋划、早部署。我区早在今年4月就已开始积极谋划,提前部署“三项补贴”工作。农业部门牵头草拟了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区政府研究,最终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20xx年我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依据统计补贴面积。
2、加大宣传力度。农业“三项补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让每位农户了解政策,工作才能稳步推进。为此,我区下发了实施方案,各镇也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农业广播、村务公开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的相关内容;区农业部门牵头印发农业补贴政策改革明白纸,由镇、村发送给农户。区农业、财政部门还设立热线电话,随时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
3、部门密切配合。农业“三项补贴”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我区各有关部门切实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重点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与金融单位协调,全面掌握各乡镇补贴资金管理与发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各镇财政所、基层信用社在具体工作中负责结算,防止出现任何纰漏和差错,加快资金兑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户。
4、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在面积统计上报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运作,阳光操作,切实做到补贴政策、补贴结果、发放程序、举报电话“四公开”。对农户补贴面积20亩以上的进行重点审核把关,防止虚报瞒报;同时加大与测绘公司移交数据的对比,对申报补贴面积出入较大的镇村及时反馈问题,并要求作出情况说明,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在兑付补贴资金过程中,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或萌芽状态。
5、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区职能部门和镇、村强化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规范补贴资金管理,不因时间紧迫而简化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七不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补贴存折;不准在发放存折时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借机用补贴款抵扣各种集资、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还对补贴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的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按政策办理、违规操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二、取得成效。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区农业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认真部署,并专门下发工作文件,各镇、办(社管中心)以农户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依据,进行分户统计、张榜公示、逐级汇总。经统计,全区农户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共计467765.74亩,按照亩均121.17元的标准,全区累计发放资金5668万元,并于6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1、对有矛盾纠纷暂缓确权的耕地,上级要求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进行统计发放,但二轮承包登记户多是抛荒者,多年来未耕种过土地,现在又给其发补贴,引起实际耕种户的不满。
2、20xx年我区按照上级要求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统计补贴面积,虽经过多次勘误修正,但在统计过程中仍存在农户反映地块漏登或登记错误等现象,给统计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工作要求,对出现矛盾隐患的问题及时处理,争取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业“三项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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