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教体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抓好教育领域政风和行风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拉高标杆,勇立潮头,为打造教育品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教育引导教体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和查处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任务落地。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
3.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督促指导、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构建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牢牢抓住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各学校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学校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4.认真落实学校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经常性地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对基层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敢于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问责相关领导,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让问责成为常态。
二、压实两个责任,巩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完善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压力传递、层层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督查。
2.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学校要根据职能划分,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形成落实任务的同时落实纪律,抓工作的同时抓作风的良好格局。
3.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学校党风廉政“三会必讲一公开”制度(即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必须讲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校园”活动。
三、坚持正风肃纪,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落实,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规定精神不放,着力掌握“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不断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下联动。
2.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教、廉洁从教。
四、坚持源头防控,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1.按照“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原则,深化教体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推进系统化防腐工作。多渠道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将反腐倡廉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养、提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树牢“底线”意识。
2.完善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廉政风险信息收集、评估、预警和约谈。
3.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坚决制止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重大决策、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4.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继续对学校开展财务收支和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
五、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1.继续深入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强化收费项目公示制度,重点纠正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费、搭车收费等方式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查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坚持“阳光招生”,不断纠正招生入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资料“一科一辅”政策,严禁违背自愿原则订购教辅资料,以及指定参考或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4.制定年度专项督查计划,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资助资金、招生考试等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监管不严、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教育工作公平公正。
六、紧盯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惩治腐败
1.坚持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强化对教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提醒、约谈、函询力度。
2.畅通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依规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认真解决好群众投诉的问题。
3.严肃查处招生入学考试、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教材教辅选用活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七、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1.各学校要针对上级党组织巡察整改事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逐一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清单和整改台账,全面有效地加强整改。
2.对整改完毕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整理工作痕迹,梳理规章制度,建立整改落实档案,巩固整改成果。
3.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巡察组的督办,强化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考核内容。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1.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能力,提升纪检工作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2.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责任的途径和方法,提高管理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完善自我监督机制。结合上级纪检组织年度专项监督项目,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3.加强与上级纪检组织的沟通联系。按时参加上级纪检组织的各项会议,保质保量地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请示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对上级纪检组织专项监督中指出的问题与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和整改落实措施,限期完成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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