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锡处非办发〔201X〕6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县当前非法集资风险情况,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于201X年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部署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和各职能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基本涵盖了小贷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养老机构等领域的风险排查。
二、全面排查,有序推进
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制定本行业具体的专项排查方案,明确了实施股室及负责人、联系人,落实了排查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各自开展排查化解活动。对于县域内数量较多的如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重点排查的方式,根据日常监管了解的情况及有限的排查人力情况,确定了重点排查对象进行排查。对于数量较少如小贷公司、典当公司,全面逐一进行排查。
经汇总,此次活动共排查小贷公司3家、投资咨询类公司47家、保险公司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房地产公司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典当公司3家、养老院1家。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均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三、强化宣传,防范风险
在排查风险的同时,不断向公众宣传“买者自担、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增强宣传效果,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和违规网络借贷风险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很多公司,尤其是投资咨询类公司,并未开展相关业务,也没有财务账本,现场排查中接触不到公司负责人,因此,排查了解到的情况极其有限。二是尽管排查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但是细化到部门时,由于人力有限,无法对众多公司逐一排查。三是有些公司开展业务隐蔽性较强,即使做到现场排查,也未必能发现其存在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而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行为。二是加强对企业登记注册的审查管理,对一些空壳公司重点关注,必要时依法取缔。三是对企业高管和员工进行集资风险警示,防止其参与企业内外部集资活动。四是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非法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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