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查无”工作,加强组织布置,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工作进展,布置工作实施步骤,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查无”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做好“查无”工作,全力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一)在市运管处统一领导下,我局运管所派出运管人员参与中心xxx道路客运整治工作,加强了中心xxx的道路客运市场监督检查,对火车站、汽车站的“黑车”非法营运和出租车违章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20xx年1月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51起,打击非法营运成效明显。
(二)定期组织人员与安监、乡镇、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各乡镇的农村公路区域实地巡查,针对无牌无证运输、人货混装、超限超载、农用车、三轮车拉客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三)对全区驾驶员培训市场和汽车租赁市场进行了整治,加大了对“黑驾校”“黑车”的打击力度,查扣“黑教练车”7台;查处非法驾驶员培训点1处,有效地维护正规驾校的合法权益及驾培行业秩序。
(四)根据市运管处《关于开展非法改装机动车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我区机动车维修市场开展了非法改装机动车的整治行动。根据网民投诉线索,我所执法人员到优力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和超经营范围等违法现象。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擅自给出租车、教练车、私家车等安装燃油转换器,并销售加注甲醇燃料给上述各种车辆使用,这种未经许可且无安全保障的违法经营行为,必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涉及到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我局用信笺函告的形式通知工商、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要求上述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优力佳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安装燃油转换器,非法为车辆加注甲醇燃料的行为予以查处。经我局与上述部门联合执法,已责令优力佳科技有限公司停业整顿,收缴了其工商营业执照,拆除了有关加注甲醇燃料的设备,消除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五)根据《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汽车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规定,将汽车租赁业纳入行业管理,经过摸底调查,发现近几年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汽车租赁企业有41家,但对外正常开业,有门面办公的只有14家。我们逐户发放了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及相应材料,携带《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汽车租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向经营业户进行宣讲政策,大力开展市场整治,对正常开业经营的汽车租赁企业逐一进行检查,符合汽车租赁行业开业条件的,将核发《道路运输经管许可证》;不符合开业条件的,对未达到国家开业标准的汽车租赁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共14份,要求在三个月内整改到位,三个月后对于符合国家开业条件,核发《道路运输经管许可证》;未整改到位的,将通知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取缔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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