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月期间,海渔局按照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严密部署,根据部门职能,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依托媒体,拓宽宣传渠道。我局顺应渔业讯息信息化、网络化的新形式,不断利用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局微信公众号宣传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认证、健康养殖等做法,利用渔安办平台发送宣传短信2000余条。
二、普法宣传,提升安全意识。活动期间,我局对全市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xxx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文件资料汇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水产品质量安全手册》等明白纸材料150份,有力地宣传普及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大众“防患于未然”的安全观念,提升了水产品生产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现场宣传,进行品牌推广。我局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于9月14日在利群广场进行了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现场向市民展示并宣传水产品质量(阳性)追溯制度、禁用药物清单、渔用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生产日志管理制度,并发放《xxx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明白纸》、《xxx海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暂行规定》等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品牌宣传推广材料200份,明显提高了群众水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意识,发挥了渔业品牌引领作用。
四、多次抽检,提高监管水平。借助质量月活动,我们继续对水产育苗和养殖企业进行产品抽检,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截至目前,完成包括xxx级抽检48个批次,县级抽检97个批次,涉及海参、牡蛎、大菱鲆、南美白对虾等品种,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另外,积极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了各项制度落实、生产许可证持有、是否存在和使用禁用渔药,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做到定期督查。切实有效的提升了企业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保障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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