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川森防指〔2018〕32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自4月下旬至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在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全县共开展督促检查工作234次,排查整治隐患企业单位184家,排查线路300条共2224公里,排查变压器1265台,排查隐患344处,已整改隐患279处,隐患整改率81%,排除树木隐患4412株,线路改造10条,开设隔离带17630米,出动车辆320台,出动人员1617人次,投入隐患整治资金124.785万元。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落实三级防火工作责任制(县、乡、企业),成立XX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督查组,各乡(镇)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各电力企业成立工作小组,做到“一落实、六到位”:思想、责任、宣传、检查、队伍、物资“六到位”;确保防火工作“事有人抓、责有人担、设施有人管”;二是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与辖区电力企业建立相应的防护责任制度,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与林区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252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迅速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排查整改。一是层层传达文件精神,各乡(镇)通过召开专项工作会的形式,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辖区输配电企业提要求、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杜绝因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二是政企联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各乡(镇)与辖区企业建立山火隐患联防机制,通过联防网络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摸排隐患,做到信息互通,群防群治;三是采取专项行动与日常巡护、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电力企业输配电进行巡查,全面彻底排查整改隐患。向全县电力企业共下达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60份,要求全县224家水电站以及龙石线、九石线、田湾河、松林河、楠桠河等13条大型输电线路,对线路廊道和电力通道进行修枝断梢,清除倒塔、断线、掉串、碰线以及对林木放电等隐患;四是加强源头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求电力企业全面落实源头管理规章制度,从抓源头、堵漏洞、重监管、严防范四个方面加强防控。加强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环节防控,开展重点要害部位作业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对无证作业人员全部清理出场,防止隐患人员滞留要害部位;加强火源进入生产区环节防控,对进出人员登记和检查,严禁带火进入生产区;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对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设施、器材、积油、积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排除,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监护人的监管责任,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五是加强预案落实,提高扑救能力。全县各乡(镇)、电力企业均制定科学有序的火灾应急办法,对预案启动、部门职责、扑火分工、兵力调配、后期处理等事项做出明确的规定,为科学高效处置和扑救火灾提供保障;加强扑火队伍培训,提高了消防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加强野外作业人员用火管控,特别强化分包队伍管理,严禁野外作业人员在风险时段带火种进山;加强政企联合防控力度,开展防山火宣传、输电线路通道清理工作;做好线路周边山火观测和预警措施,根据历年山火情况及线路通道情况,梳理出防山火重点区段,建立火警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迅速隔离火情,降低电网风险。
(三)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森林防火意识,林区输配电设施企业充分利用例会、安全专题会、交接班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开展防火宣传到“班组”活动,深入班组,通过现场讲解和宣传等形式,普及防火常识,增强广大员工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扩大防火宣传覆盖面。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全县共有224家小水电站,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各乡(镇)工作小组对电力企业自行排查隐患行动存在督促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
2.天然林禁伐20余年,林下堆积可燃物较多,植被茂盛,清理困难。
3.现电力公司输电线路通道清理,是按川府函《2012》90号制定的赔偿标准执行,政府出合的赔偿标准在现有经济条件下相对过低,在通道清理过程中,当地群众抵触情绪太大不接受赔付标准。
4.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要求严,彻底清理线路下方林木将会使农户退耕还林无法通过国家林业部门验收。所以不能彻底清理,且清理需留2米以上的树桩。从而造成部分隐患无法消除或消除不彻底,同时加大了清理林木时人员的安全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进一步加强林区输配电线路安全隐患的排除,细化监管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督促整改落地落实,强化森林防火高压态势和红线意识。
2.进一步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对需要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踪督查整改情况,确保消除隐患。
3. 进一步加强林区输配电线路企业的管理,加大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真正达到群防群治。
4.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积极协调输配电企业、乡、村、组农户等矛盾纠纷,提高隐患整治效率,制定合理的隐患消除计划表,按轻重缓急进行清理,力争在冬季山火易发期前完成剩余65处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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