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省扫黑徐恶领导组、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依据全县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我院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XX县中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院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干部职工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我院安全稳定,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
2、在我院周边违规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3、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4、我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三)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我院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我院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我院干部职工共同推进专项斗争。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我院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3月18日前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登记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统计表》报送局“扫黑办”备案,及时掌握和汇总我院行动的进展情况。从行动开始之日起,每天责成专人定时将当日工作情;报至县“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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