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xxx纪委监委宣讲团,为我厂精心准备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宣讲团的同志从党纪处分条例的历史沿革,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分析了《条例》修订的必要性,讲解了《条例》新增和修改的具体内容,解读了新修订《条例》给纪律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带来的新变化。作为企业的党委书记,我积极参与此次学习教育,认真听党课受益匪浅,深受启迪。让我充分认识到新《条例》对深入推进党x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下面我谈一些自己的体会和想法:
中国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充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在遵守制度上下功夫。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新修订的《处分条例》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充分印证了高度的组织纪律性,不仅是党员个人主观努力的结果,也是党组织教育、帮助、监督的结果,是党的组织生活长期培养熏陶的产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思想觉悟,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渠道。因此,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都要把遵守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纪律来看待,自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组织交心,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教育、批评、监督,长此以往,就能逐渐养成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二是在加强管理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其结果必然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线,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做好党的组织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条件。任何政治团体,都有其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没有这个实体,就谈不上发挥作用。党的组织工作的任务就是建立和巩固党的组织。没有组织建设,就不可能有党的组织;没有党的组织,就不可能开展党的工作。党只有加强组织工作,才能将党员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组织,党才能够实现自己的领导。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
三是在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如果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便容易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使党无法充分应对新形势下的x险和挑战。新《处分条例》的修订,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而党的纪律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党规党法的总称,是约束每一个党员行为的规范。作为一名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合格,就是始终坚持“四个意识”, 坚定政治站位,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执行纪律合格的首要要求和核心要求。二是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合格,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共产党员要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每个党员更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功夫”,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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