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重温了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冯友兰著,涂又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再次感受了诸子百家的深刻哲理和睿智思辨。合上卷本、纵观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哲学思想经历了由分化到融合的过程。正如书中所分析,周朝后期中央权威下降,官师一体走向官、师分离,由此产生了诸子百家哲学思想,按西汉时期著名学者刘歆所分析,“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随着秦、汉中央集权统治的建立与巩固,儒家从诸子百家之中脱颖而出,成为官学,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汲取其他各家以及外来的佛家思想所长,在宋朝时形成了儒释道合流的新儒学。通过不断融合实现完善发展的中国哲学思想体系,系统地回答了如何处理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
关于人与自身的关系:修身养性、追求幸福。无论是作为入世哲学的儒家,还是作为出世哲学的道家,都非常注重人与自身的关系。儒家追求的完美人格是“内圣外王”,首先需要做到内圣,就需要注重内在修炼,修炼的重点是“诚意正心、格物致知”。方法论上,新儒家“陆王心学”引入了佛学中禅宗顿悟的方法,“先立乎其大者”(例如“仁”)然后以敬存之,强调通过“格物正事”实现“致良知”;新儒家“程朱理学”则强调尊“理”养“气”,“气,使人各不相同”,并认为通过个体自由自在地遵“理”行事可以实现个体快乐。道家更关注于人如何获得自身幸福,通过追求个体自由自在地发展实现相对幸福,通过“以理化情”实现绝对幸福。
关于人与他人的关系:仁者爱人、兼爱非攻。儒学的核心是“仁”,所谓“仁者,爱人”,强调的是在与他人相处过程中对他人的博爱,并且这种博爱由孔子时期分为“君子”、“小人”有差别的爱演变成了孟子时期无差别的爱。道家虽然不主张损害自己利益去关爱他人,但也反对损害他人利益。就连武士阶层出生的墨家,也强调主张“兼爱”,并将武力使用限制在以自卫为主的“非攻”范围。
关于人与社会的关系:家国天下、内圣外王。正如前面提到,儒家追求的完美人格是“内圣外王”,政治理想是“家国天下”,路径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方法是构建一套以“礼”(对君子)和“刑”(对小人)为核心的人伦和社会治理体系(例如三纲五常等)。然而,现实中,“内圣”的人,未必能成为“外王”,例如,奉行“仁义”的宋襄公失败了、而奉行武力攻伐的秦始皇却成功了。对此,儒家给予的“内圣外王”的解释是:“内圣”可以为“外王”,“内圣”是“外王”最理想的人选,但“内圣”不一定最终成为实际的“外王”。由此,我们可以更深刻地领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真谛,无论在什么状态、无论在什么职位,我们都需要尽力做到“内圣”、主动做好自己、承担好自己的职责,这本身就是在践行“家国天下”的梦想。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天人合一、知行一体。儒家在早期并未注重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的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随着儒家与道家、佛家的融合,新儒家的“程朱学派”将道家“道”的理念引入儒家,强调“天理”,人的行为应遵循天理,实现“天人合一”。新儒家“陆王学派”的代表人物王守仁则将宇宙视为一个精神的整体,“心即理也”,通过不断地实践来实现“致良知”。而道家则认为“道法自然”,注重探究自然的运行规律“常”。
中国哲学根植于中国社会环境,是中国文化的基石。通过阅读冯友兰先生对中国哲学发展历程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儒家提供了对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系统解释,然而,作为中国哲学主流的儒学并未真正解决人们的动力问题。早期儒学认为一切天定,要求人们“尽人事、听天命”,新儒学认为遵循“天理”、“良知”,但并未解决“天命”、“天理”、“良知”是什么、为什么要遵循的问题。在激励约束机制上,采用外部的“礼”、“刑”对人们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予以规范矫正,缺乏可靠的、分散在个人身上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这样必然导致社会监督成本过高、效果不甚理想。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的道教和佛教提供了补充,根据道教,个人自觉修身可以实现长生不老;根据佛教,个人据礼行事、遵纪守法是前生“业”的“果”和来世“果”的“业”。事实上,我们知道,促进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新教伦理的核心动力机制也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为了赎自身的“原罪”。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历史时期,整体国力的显著增强需要强大的国家文化软实力支撑,需要构建适应我国当前历史发展阶段的、统一的、强大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的主流哲学思想体系。如何基于个体自我监督而非社会监督建立这一思想体系的核心动力机制,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立这一思想体系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因应当今中国面临的新环境、新形势和新变化。
当今中国,日新月异。与高度稳定的传统农业社会相比,我们当前所处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们的主要生产方式已经从以家庭为单元的农业经济转向以大规模组织生产为单元的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人们的社会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产生了重大变化,家庭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势必下降,与此对应,集体、组织和单位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势必上升。同时,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显现,家庭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变化,家族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势必下降。此外,由于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兴起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正由基于血缘的家族生活方式向基于共同社区和基于共同兴趣的社会网络生活方式转变,由此,人们的自我修养不可避免地受到他人的影响,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必将呈现出越来越鲜明的“去血缘”、“去家族”化。最后,随着现代科学的迅猛发展,超道德力量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弱,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越来越理性、越来越追求探寻规律性而非神秘力量。这些新变化,对中国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然则,解题者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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