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经读过一些外国的名著,有一些是逼着自己读下去的,因为人物太多,关系太复杂,系统太庞大,让我读起来很吃力。但这本书却让我有读下去的兴趣和魅力。在我沉浸在巴黎城的宏伟时,在我徜徉在巴黎圣母院的每一间教堂时,在我享受着塞纳河左岸的微风拂面时,书中的人物就悠悠的适时的出现在他该出现的地方。在巴黎圣母院的钟楼上,在钟楼的神秘小房子里,在河滩广场上,在司法宫大厅,在巴士底狱,在富丽堂皇的府邸,在肮脏的“老鼠洞”。他们或以敲钟当做终身的事业,或在钻研神秘的炼金术,或在和小山羊嬉戏跳舞,或者在导演一场话剧,或者在下达命令,或者在等待着那个十五年没见的小妮丝……那样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我这样的文字能描述出万一我就很荣幸了。
其实我感触最深的是书中对于爱的不同形式的描述。
克洛德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是占有,是嫉妒,是极端的爱。克洛德爱的观点是: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这是一种自私的爱,是一种畸形的爱。他为了得到爱斯梅拉达不惜伤害她,折磨她,并且为了劫走在巴黎圣母院这座“避难所”里的爱斯梅拉达,发动流浪汉进攻圣母院,导致很多人死亡,包括自己最疼爱的弟弟。
他摒弃自己一直向往的真理宗教,忘记了自己副主教的身份,他看似正直实则邪恶。他这种疯狂的爱是让人畏惧的,是让人反感,让人排斥的爱,他越想靠近就越会把爱斯梅拉达远远推开,并且让她憎恨他,厌恶他。当然最终他的结局也是很悲惨的被摔死了。曾经网上说的“爱一个人是让她幸福”,这种畸形的变态的爱,有谁会接受呢?
加西莫多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是奉献,是无私,是纯洁的爱。加西莫多,一个敲钟,一个瘸子,一个聋子,一个丑八怪,一个可以称作是魔鬼容貌的存在,在书中大家不会叫他名字,一般就叫他魔鬼或者是“东西”。就这样一个东西,去有着天使一样的心灵。出于对爱斯梅拉达曾经营救自己的感恩,以及他对这么一个灵动美丽善良女子的仰望,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只要她看他一眼,只要她的眼里没有嫌弃的表情。他知道自己的容貌很吓人,他自卑,他伤心。
他为了她却可以很勇敢,将她在众人围观的绞刑架上救下来,安置在圣母院中。担心自己的容貌吓到她只能晚上去送食物和水,还像一只看门狗一样守护在他的门前。他虽然身残,但却可以像勇士一样和那群抢夺爱斯梅拉达的流浪汉战斗,可以为了帮他心爱的爱斯梅拉达见她爱的弗比斯一眼而在人家门前苦等一整天,即使爱斯梅拉达责怪自己也不把弗比斯不愿意来见面的事实告诉她,只因怕她伤心。可以在她被绞死去之后甘愿赴死和她葬在一起。加西莫多啊,你天使的灵魂即使魔鬼的容颜也无法掩盖啊。
居第尔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是愧疚,是坚持,是毫无保留的爱。居第尔是一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当过妓女,受过摧残,在她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几乎绝望的时候,生了一个连父亲都不知是谁的女娃娃起名小妮丝,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娃娃,见到的人无不夸赞,居第而把所有的爱所有的一切都给了这个宝宝。但在小妮丝不到一岁时便被埃及女人偷偷抱走了,这让居第尔的心都死去了,她从此憎恨所有的埃及女人。而爱斯梅拉达是被埃及女人养大的,所以她恨会跳舞的爱斯梅拉达。在爱斯梅拉达被官兵追捕时,居第尔保存了十五年的小妮丝的小鞋子,和爱斯梅拉达的护身符——一只精美的小鞋子相遇了,母女相认。
做了十五年祷告,住了十五年“老鼠洞”,找了十五年女儿的居第尔终于如愿以偿的见到了自己的小妮丝,也许是她的执著感动了上帝,也许是母女连心,在小妮丝即将被送上绞刑架之际,让她们母女相认。但另一方面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令人残忍的结局,刚见面的母女就要生离死别了。居第尔义无反顾的为了女儿死掉了,死前拼命咬住了一个官兵的手,以为可以租房住对女儿的伤害,殊不知是徒劳的。当官兵攻破她的“老鼠洞”之后对于居第尔的描写,是很令人震撼的,就像一个准备好要战斗的公鸡一样,誓死护卫羽翼下的雏鸡。但当知道力量悬殊之后,涕泪俱下的哭诉让人动容。相信天下每一个母亲都是一样的吧。
爱斯梅拉达对弗比斯的爱是盲目,是愚昧,是迷失自我的爱。弗比斯是一个帅气英俊并且浪漫多情的军官,因为曾经在某个晚上营救了差点被加西莫多抢走的爱斯梅拉达,所以在这个漂亮纯洁的姑娘心里埋下了爱的种子,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弗比斯对于这个在河滩广场跳舞的漂亮姑娘没什么印象,但机缘巧合两个人在孚勒尔·德·丽丝府邸(弗比斯未婚妻的家)相遇了,然后就有了两个人日后的夜晚约会,弗比斯这个情场老手仅凭着这张英俊的脸就足以是女孩们心动了,更何况那些甜言蜜语了。纯洁的爱斯梅拉达认定了他爱的弗比斯也是一样痴迷的爱着自己,所以一直坚守的坚贞也将为了他而牺牲掉。读到那里真的觉得她被爱冲昏了头脑,好想悄悄告诉她这个男人不值得。当然也算是我们的副主教克洛德救了爱斯梅拉达,在柜子中藏着偷窥这一切的克洛德实在受不了自己心爱的姑娘和另一个男子你侬我侬,于是就有了刺杀弗比斯的一幕。虽然说是救但也相当于是害了可怜的爱斯梅拉达。她为此接受审判,接受逼供,但仍然心心念念这她的弗比斯,关心着他的死活,当得知他还活着时候那种欣喜的心情,以及看到他和他的未婚妻在一起时也给他找理由,在被官兵追捕时因为叫着弗比斯的名字被官兵发现,最终走上绞刑架。
也许这也是我们好多人的真实写照,有人说恋爱中的女生智商为零,也许就是这样的表现吧。无论在爱情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不能迷失自我,首先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有个性的个体,然后才会是我们。坚持自己坚持的,不要为了任何人改变自己的底线和原则。心要擦亮,因为有可能它会被蒙上一层灰尘,眼睛看到的和耳朵听到的都不一定是真的。
每个人对爱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爱像雨像雾又像风。它时而像春雨,润物无声,沁人心脾,像枕边母亲的轻声喃呢;它时而像夏季的骤雨,来的突如其然,让你措手不及,只能狼狈逃跑;时而像雷雨,轰轰烈烈,震耳欲聋,让人生畏却又期待下一次更强烈的闪电;而是像大雾,使你看不清方向,迷失在路边那美丽的风景里,找不到来时的路;时而像清晨的薄雾,微湿你的裙边,朦胧却不至于迷失,待太阳升起雾气消散,一切恢复光亮;时而像微风,轻轻拂面,风情万种,温柔惬意;时而像狂风,怒不可遏,傲视万物,如泣如诉。
其实在书的最后还讲了一下本书的写作技巧叫做“对照审美原则”,比如爱斯梅拉达和加西莫多的美丑对比,法国上流社会与乞丐生活的对比等。说到这个想到了,其实人真的容易先入为主,或者说以貌取人。一个长相标志的,与一个丑陋的人在一起,我们当然更喜欢跟那个好看的多说几句话。所以我们的先入为主会伤害很多人的,伤害别人的自尊,谁都不知道谁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先入为主的思想还是摒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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