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既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也是和个人息息相关的要事。
20xx年8月27日,经研院规划评审中心全体员工在周平主任和陈若凡书记的带领下,组织学习了宪法修正案。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弘扬了宪法精神、普及了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对宪法的认真研学,主要有三点感受:
一是体现了我党和国家尊崇宪法,视宪法为治国理政根本法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至今已有36年,自宪法确立之日起,我们党坚决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坚决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至上地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是体现了我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动灵魂。此次宪法修改,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灵魂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要不断确保宪法在新时代在全面贯彻十九精神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需要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
三是体现了我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决心。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杨帆起航,修订和完善宪法充分展现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的时代自信,更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勇于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智慧担当和魄力。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