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8月26日公布,10月1日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作为基层党员干部、镇党委书记,我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新修订《条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遵规守纪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
一、要切实加强政治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新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是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基础。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加强学习培训、深刻领会把握新修订《条例》体现出的政治导向、政治考量、政治决心,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整治站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要持续深化纪律建设,做党徽下的清白人
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新修订的《条例》将“三类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让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有“靶心”。“四种形态”让纪律执行具体化,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更高要求。另外《条例》打通了党纪党规与监察法的联系,不但“放大”了党纪之严,也彰显了国法之威,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强化纪律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作为镇党委书记,要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细,重心要逐渐拓展到“八小时内”“八小时外”的全程监督,让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八小时内外都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遵纪守纪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
三、要强化纪律执行,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供了纪律依据,突破了反“四风”问题所遇到的制度瓶颈,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变相公款旅游、不重视家风家教等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划出更严格的底线,立起更严格的标尺,让制度笼子更牢更密,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使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学习贯彻《条例》的组织者、领导者,更是先行者,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要有“从我做起”的示范,树立“向我看齐”的导向,做到带头尊崇纪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执行纪律,成为旗手和标杆,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