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关于《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监察法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监察法的出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具有重大深远意义,是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如何活学活用监察法,我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要深刻领会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现了坚忍不拔的政治定力,这也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有力保障。作为移民干部,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真正落实好每一项移民政策,管理和使用好每一笔移民资金,真正为移民群众谋福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沉下心来认真研读。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法。第三条明确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第十五条具体列举了公职人员的范围,国家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几乎涵盖了所有领取国家财政工资的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则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包含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以上条款,清除了监察空白、反腐不留死角,切切实实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要强化自身,打铁必须自身硬。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我局通过2次集中学习,多次分组学习,研读讨论学习监察法,并结合我区近期出现的几起腐败案件现身说法,让我们看到目前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要把学习监察法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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