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伯伦说:爱是颤抖着的幸福。许三观的爱就是那只有指端长的针尖上岌岌可危的幸福。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憨实的丝厂工人,可生活还是对他这只羊羔下手了。生活的艰难,命运的忐忑,让他每当窘迫时,就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卖血,如同吸毒一般让人上瘾,却是许三观的担当,他别无选择。小说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高超的写作技巧,有的只是幽默感十足的白话短语对话。在那个迷茫的年代,不必刻意的追求,在余华的笔下,温情婉婉道来。
在书里,许三观十二次卖血,卖的是力气,卖的是生命,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他用生命去保护这个家。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错的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整个社会,而许三观对抗社会唯一的方法就是卖血。他是个英雄,为了他的所爱和男人的责任与社会对抗到老。
许三观的爱来得荒唐。出于好奇去卖血,用了八角三分钱就把许玉兰给定了下来。打着同样姓许的旗号,劝动了许老爷子,拆散了许玉兰和何小勇一对小鸳鸯,娶了让他后来又爱又恨的许玉兰。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许三观五年就有了三个大胖小子,长子一乐就叫许三观头疼了。其实许一乐应该叫何一乐,其缘由是许玉兰犯了生活错误。可许三观的担当超越了血缘的隔膜。从以前“我卖血挣来的钱,花在你身上,花在二乐或三乐的身上,我都很高兴,就是花在一乐的身上,我心里不高兴。”到“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最后发出“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的,我就和谁动刀子”,拉起一乐的手说“走,我们回家”的宣言。家,多么温暖的词啊,离家的路有千千万,回家的路只有一条,何况是如此坚定的行为,更是到最后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爱一乐胜过爱自己。许三观的爱如白水,同涓涓细流样,生生不息。许三观在他的三个孩子身上现显出了父亲的荣光,道是白水最长情。
许三观的爱单纯又充满力量。脱了书本我也记得,在文革时许玉兰被拉去批斗,她说:“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心里装着一个人总想着要对她好,许三观偷偷地把饭盖在红烧肉上的小聪明真的是暖到心窝窝里了。回到家开批斗大会大大方方承认和许玉兰一样犯过生活错误,还在三个儿子面前为许玉兰开脱。许三观用他拙劣却又坚定的陪伴告以许玉兰他的长情,这份心意可以抵挡世间所有的坚硬,可以温暖生命所有的岁月。
或许上一辈的感情就这样,没有轰轰烈烈的行为;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没有气如长虹的誓言。有的也只是红尘作伴,细水长流,温情长存。像极了我的爷爷奶奶。
花甲之年,奶奶不知什么时候牙不好了,谁也没说什么。爷爷默默地把长年吃的坚果换成了糖果冻软糕点。奶奶空手出门溜达一圈,就是拎着核桃回来。坐在八仙桌边上,抿着糖,拿着小锤子,往空罐子里扔核桃仁。当陪伴都成了习惯,两个人在风雨的磨合下就有了默契,连言语都失了颜色。
最后的许三观和许玉兰何尝不是这样?两人在胜利饭店里吃了三轮的黄酒下炒猪肝,嗑叨遇到的烦心事。令人揪心的是这缘由还是许三观卖血卖不出去,想到如若遇到祸乱,他再也对抗不了这个社会了。于是,他哭了,哭的撕心裂肺,混浊的眼泪在他的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他到老还想着要保护这个家庭!
《许三观卖血记》就像一首民谣,它不管前路如何黑暗,血液都打着恰恰的节拍不断流下去,直到生命长河的终止,却也会因下一辈人的继承,生生不息。因为人心不会冷漠,情义不会泯灭。哪怕白发三千丈,此情绵绵无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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