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是作者本人用长达十九年的时间写成的,它是日记的一种浓缩体。富兰克林在生活中对自己要求很高,几近于苛刻,仅每日的道德行为规范长达13个项目,这些生活细节成就了他的人个人魅力,受人尊敬、信任;对待事物客观实事求是,关于电的学说,关于壁炉的优化,都是建立在重复试验的基础上;勇于担当,在与领主的税法谈判中,为了缓解紧张的派系关系,敢于为百姓背书,签署了百姓的承诺。
没有天生的成功,只有天生的抱负。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喊着金钥匙出生,家庭条件很窘迫,因付不起学费被迫辍学,身无分文来到费城创业,然而他总是利用闲暇时间来读书、提高自身技艺,他经历了失业、战争、被人蒙骗,却从来没有怨天尤人,总是勇往直前,战胜眼前所有的困难。没有人天生就很有能力,没有人天生就注定轰轰烈烈,只要你有一颗不平凡的心,再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总有一天成功会属于你。
幸福的关键要素。于富兰克林本人而言,可以说一生都在践行何为善良、真实、诚信。强大的个人魅力让事业犹如神助,十七岁离开家后,独自一人来到边缘小镇,从当学徒开始,因个人技艺出众,在工作中同时帮助同事学习技能,深受同事的尊敬和爱戴。主动帮助的爵士,多次主动帮助他,这再一次证明了,当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来帮助你的不是那些你曾经帮助过的人,反而是那些主动帮助过你的人,这在概率学上说也是正确的,主动帮助的人一般能力比受众大,所以下一次是他的概率肯定大,原著引用“那一天,这又一次证实了我学的那句至理名言,谁若一次施恩与你,必将二次施恩与你,其乐意之情为受恩于你者所不及也”。
勤奋是最有用的美德。原著引用:“我之所以这样毫无顾忌地强调自己的勤奋,尽管有自吹自擂之嫌,目的无非是让读过他的子孙后代们能看到在这段叙述中勤奋产生的于我有理的效果时,就可以知道这种美德的用处”。从作者的自我讲述中,我认为没有丝毫的夸大,无论富兰克林有什么想法,总是首先去做,先实现自己的想法,行动永远是第一位的,改良铅字排版技术如此,开印刷厂如此,电学试验也是如此,一个高标准的行动派。幼年时期利用饭后的休息时间、家人外出购物时间读书等等,关键是无论人生何种阶段他都能做到。在受人排挤时,自己开办印刷厂,缺乏资金支持时,很多朋友主动伸手帮助,人们总是评价说,有印刷业务找富兰克林,因为别人休息时他仍在工作,别人还未起床,他已工作很久,给人的感觉是事业心极度强,印刷事物交给他做让人放心。这或许就是天道酬勤,自助者天助吧。
专心致志做事最为满足。在建筑堡垒时,原本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完成的工作量,在大雨倾盆的不利天气下,人们几乎干不成活,竟然只用了3天就完成了,可能是因为敌人要攻打城堡,但在这个工作中,富兰克林发现,当人们投入紧张的工作中时,酗酒闹事的人也不喝酒,更不闹事了,管理难度降低了很多,得出的结论是人们专心致志的做事的时候,往往最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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