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高中的学习历程中,马克思似乎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只知道他是一个十分伟大的人,也是靠着他的理论才有了新中国的成立。然后,最深的印象也就停留在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这些我看不懂的,读起来似乎别样拗口的理论上了。
他为什么伟大呢?在我读这本书前,有位学长在跟我的聊天说,“马克思真伟大啊,他的奉献真的很让人感动”,随即,他发来了这样的一段文字: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的、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我不禁想象,这,到底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呢?
马克思的偶像是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不畏宙斯的暴戾盗火种照亮尘世,而马克思不畏普鲁士政府,即使过着流亡的生活,即使经济上捉襟见肘,即使经受着丧子之痛,但他仍然坚持着改变这个社会,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而默默忍受。
这是怎样的意志啊?
谈及这本书的内容,竟也发现自己其实也在默默受着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特别是一些电影里面的个人主义,为了个人利益可以不顾集体利益;个人英雄思想,集体只是拖油瓶。不禁细思极恐,文化渗透真是可怕,好在为时不晚,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进而改正了就也是可以的。
这本书中引用了许多流行用语以及比较新颖的案例来解释马克思的思想,这使得我这样文科思想较弱的工科生看起来就容易得很多了,晦涩难懂的一些思想如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朗朗上口。说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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