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无规矩,不成方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标志着中国人民全面告别以领导者的主观思想为规矩的剥削与特权的世界,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的客观主义规矩世界。我们就生活在这具有规矩方圆的社会中,人人头上都悬着一把The Sword of Damocles(达摩克利斯之剑),不敢轻易跨越规矩的红线,无论贫穷富贵。我们阅读这人生的准则----宪法,知道了路该怎样走,事该怎样做,心该怎样想,话该怎样说。从此法在我心中,每一个标点都是前行的路标,指点迷津,答疑解惑。从此廉洁奉公清风一缕,邻里团结相知相携,尊老爱幼夫妻和睦,见义勇为扬善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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