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财政局:
根据银财发《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20xx〕21号文件要求,我室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清查,现将我室银行账户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查范围
我室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没有下属单位,此次清查的范围主要是本级单位。
二、账户情况
我室共开设了两个银行账户:1、在中国农行银行广场支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2、在宁夏银行营业部开设的基本账户,户名是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
三、清查结果
我室开设的两个银行账户都是经过银川市财政局审批设立,都有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且长期在用,并没有闲置账户。
银行账户清理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银财发[20xx]21号文件《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精神,我所于2月10日对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自查,现将我所账户情况报告如下:
1、我所账目在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核算,账户名称: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0218),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20010189800000145,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账户性质为基本账户,经自查申请保留。
2、账户名称: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川文化西街支行,银行账号4001120900058080625,开户许可证编号:8710-00091156,核准号:j87100027877901,账户性质为零余额账户,经自查申请保留。
3、开立专用账户,账户名称: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工会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川文化西街支行,账号64001120900052500322,执行全国总工会工会会计制度,20xx年2月经市财政局批复,开户许可证编号:8710-00038571,核准号:z8710000218701,账户性质专用存款账户,经自查申请保留。
以上账户使用规范,往来账目清楚,无违规或闲置现象,经自查,全部申请保留。妥否,请审批。
附:关于检查清理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参照《省财政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检查清理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通知》(甘财库【20xx】10号)的做法,市财政局决定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检查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清理范围
市直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含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全部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各类专用存款账户。
二、 检查清理步骤
银行账户检查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根据《甘肃省省直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甘财办【20xx】72号)规定:市直预算部门(单位)执行“银行账户设立、变更、撤销由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市直预算部门(单位)应据此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凡未经市财政局审批开设的账户,一律撤销;对核算资金性质相同,重复多头开设的账户,进行撤并;对一年以上不发生业务的账户,予以撤销。
2、检查阶段。市财政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账户检查工作组,结合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自查结果,对照市财政局已备案的账户信息及人行兰州中心支行支付处协助提供的有关信息,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漏报、瞒报的账户将视同“小金库”,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为便于银行账户动态监管,市财政局将启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此次检查清理的所有账户信息均将作为基础资料录入系统,希望各预算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银行账户检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的督导,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
2、全面彻底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全面、及时整改到位,该撤销的一个不留,该合并的一个不少。
3、及时报送资料。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情况,如实填报附表并签字盖章,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附表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并汇同其他资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证复印件、开户依据复印件、“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表”复印件或“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报市局国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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