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是法国小说家阿尔贝·加缪的成名作,这本书篇幅简短、描述平淡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更增我一睹为快的好奇之心。可能因文化差异和时代背景不同,一开始我是不喜欢主人公默尔索这个人的,也不是很理解他的行为举止和思想情感,但读完全书却感觉某时某刻自己的内心就住着一个默尔索。
一、不符世俗,荒诞奇怪
该书从主人公默尔索的母亲去世、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到最后关进牢房进入司法程序,都是一步步按照时间顺序在描写,默尔索在母亲葬礼上表现的冷漠,及对玛丽的感情态度,还有莫名参与到雷蒙的事情当中,很多行为和言语都不符合一般意义上的世俗标准,后面杀人的过程更是荒诞奇怪。本不荒谬的事物在一起组成了那样一个荒谬的世界,默尔索的过失杀人以及不信基督教让他在“预谋杀人”、“丝毫没有人性”、“最藐视最基本的的社会原则”、“其空洞的心即将成为毁灭我们社会的深渊”、“罪不可赦”、“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等字眼下被判处了死刑。加缪可能正想通过这种荒诞来阐明他心中的自由是否定上帝后的自由,其结果是由人自己承担行动的责任,从而以挑战的姿态接受这个荒诞的世界,以现世对抗来世。
二、遵照本心,并非无辜
“大部分人总是表里不一,他们做的往往并非他们内心真正渴望的。他们都有一种群居意识,惧怕被疏离与排斥,惧怕孤单无依靠。”但默尔索却有意无意地要跳出这个世界的既定模式,保持和芸芸大众的距离,完全遵照内心本性,做一个冷眼旁观、我行我素的局外人。回顾全文虽然不是完全看懂,但这个部分确实我最欣赏的,在检察官的强硬和神父的歇斯底里下默尔索能坚持自我,完全不理会这种信仰和价值观的强加,不信基督教就是不信,爱咋咋地态度,我却莫名对他产生了一份好感,既然改变不了这个世界,那还不能保留一份自我吗?
不过话说回来,默尔索并非传统意义上被冤屈的形象,传统上那些人是完全无辜的,但默尔索不是,他确实杀了人,确实有罪,只是倒霉在被司法机关妖魔化了,面对法律连自我申辩的权利都没有,这个一直是局外人的人在自己的审判中被架空、被取代,自我又成了自我的一个局外人。
三、读后有感,刍荛之见
《局外人》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微妙,荒诞之中亦有赞赏之处,不喜欢主人公的很多行为言语,却又觉得自己有时就是他的一个缩影,“人生没有希望但并不包含绝望。所以,要活的真实而不虚伪,就必须坚守下去,并不是不愿迂回,而是没有退路可走。”加缪这一论点触及我内心深处,可能是这种微妙感最好的解释吧。默尔索被很多人嗤之以鼻,不禁让我联想到近来的刘强东事件和女博主咪蒙离婚事件,搞不明白这社会怎么了,正如《呵旁观者文》中所说:“天下最可恶可憎可鄙之人,莫过于旁观者。”比起真相,这些起哄的人更愿意相信听说的、更丑陋、更热闹的。
这个世界从来都只有三种真相:真相、别人口中的真相、自己愿意相信的真相。人生的高度,我想不是你明白了多少道理,而是你守住了多少底线。生活的状态也没有哪一种优于另外一种,人们往往忽略了选择怎样的人生道路应该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不伤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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