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具有特殊魅力的小说。作者是十七世纪出生于伦敦的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他在复杂又丰富的背景下,写出了举世轰动的《鲁滨逊·克鲁索历险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鲁滨逊漂流记》。
书中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一六九一年九月一日,我们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乘船开往伦敦,为达成他立志远航的目标。他在途中遇见了风暴,船只被毁,第一次航海失败。第二次,他不知教训,为了一雪前耻,开始第二次航行。不巧,他又遇上了在大西洋横行的海盗,船上所有人被俘,他自己也沦为奴隶。他和摩尔小男孩苏利一块儿逃脱,后来被葡萄牙商船救助,在巴西经营种植园。但是在商人们的提议下,他决定第三次出海,进行黑奴贸易,又遇上了飓风。这一次,只有他一人获救,被抛弃在一个无人荒岛上。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单挑饥饿、野人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危机;又做出了一切生活必须品;在大船上拾到了火药、枪支、酒、饼干和锯子、斧头等工具,维持他的生活。过了几年,他种植大麦、水稻,养殖山羊,给他提供了稳定的食物来源。在岛上生活了二十五年后,他搭救了一个将要被吃掉的野人,取名星期五,成为他的仆人。过了三年,鲁滨逊成功获救,回到英国,成立了自己的家庭,结婚生子,培养儿女。
鲁滨逊被塑造成一个基督教徒。到达荒岛生了一场大病之后,他改过自新,重新尊敬上帝。每天,他都会阅读《圣经》以寻求心理安慰。并且,他依靠着对上帝的崇拜和自己内心的毅力,度过了正常人不可能忍受的二十八年。
这种毅力,是正常人所没有的。从放荡不羁的生活,到对上帝由衷的忏悔,这种生活所能引起的巨大转变,都是所有人所需要的。这本书完完全全地告诉了我们,面对外界的困难和自身的错误时,应该如何处理、面对。我想,这就是它值得所有人去仔细阅读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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