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基础性的党内法规,坚持与时俱进,总结提炼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新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立足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做出了许多新规定,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对做好新时代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一、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条例》的重新修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要充分认清《条例》的修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治”和“严”的依据,就是党内法规。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任务,前移政治防线,划出纪律红线,向全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必将成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利器”。
二是要充分认清《条例》的修订是适应当前反腐败实践的需要。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凝练为纪律要求,适应了新时代反腐败实践的需要。
三是要充分认清《条例》的修订是建立“三不”机制的需要。新修订的《条例》,不是简单的小修小补,而是着眼于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作出的制度调整,以制度的与时俱进,巩固了“不敢腐”的成果,为“不能腐”“不想腐”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条例》新要求,切实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新修订的《条例》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做出许多新规定,我们要在工作中准确把握,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突出政治性。我们要注重从政治上发现、纠正和处置问题,突出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严肃查处“七个有之”“两面人”等问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要始终盯住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作到精准发现、精准监督、精准查处,切实增强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要实现纪法贯通,首先是坚持纪严于法。贯彻落实好《条例》,就是要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实现纪法贯通,还必须坚持纪法协同。此次《条例》的修订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实现了与监察法的有效衔接。我们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就必须手握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三、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真正做到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抓住“关键少数”。我们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督促全x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动全x各级干部的学习贯彻。
二是要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贯彻《条例》,各级党委是主体。近期,我们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工作意见》,把新修订的《条例》与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对各党委(党组)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是要抓好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我们将以新修订的《条例》为重要依据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为全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聚焦发力。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我x《xxx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监督职责,细化监督内容、方式和程序,推进监督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围绕惩治腐败这个基本职责聚焦发力。坚持违纪违法一起查、行贿受贿一起查。将“四种形态”运用到查办案件全过程,对小毛病、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