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全书,在感叹之余又有一丝感动,故事的结尾,给人一种意想不到的凄凉。
或许在一般人眼里,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十足的“疯子”,他抛弃了自己亲爱的妻子和孩子,一个便士都没有给他们留下就只身去了巴黎学习画画;而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值得我们去赞美的英雄。
在书中,第一人称的叙事者“我”,是一个怀才不遇的作家,通过他的视角,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普通的证券交易人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了舒适的生活,抛弃了家人,来巴黎学画,甘愿过着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艰苦日子,甚至背叛了在困苦病痛中向自己伸以援手的朋友,后来沦落到远赴太平洋的塔希堤岛,依靠岛上一个土著女子的祖产生活,还患上了当时的不治之症——麻风病,最后双目失明,临死前逼着土著女子烧掉了自己毕生心血——画在房间墙壁上的巨型壁画。
乍一看来,这个故事甚至有些荒唐,但事实不然。
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与追求,也象征着文中斯特里克兰的清贫;六便士则象征着世间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小说中,作者叙述了两位师出同门却有着相反命运的医生:医术最为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了内心的召唤,丢下了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一名普通平凡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了他的位置,成为人们眼中高高在上的社会名流,还获封“爵士”。这就代表着如何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取舍,是选择听从内心,追求理想,还是选择世俗的功成名就。
毫无疑问,斯特里克兰选择了月亮,尽管他没有好的画画基础,尽管面对着世人的指责嘲笑,但他义无反顾,从未回头,到底是什么让他做出这样的抉择?在我看来,这源自他对于“美”的追求。
对“美”的定义,人们早已将其泛化:漂亮的金边眼镜、昂贵的石英手表、可爱活泼的宠物……然而,真正的美,是一种神圣的、高高在上的纯洁珍贵的事物。如书中所言,
“你怎么能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提炼出美来,而美的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必须经过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
正因如此,美是一种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认出来的精神信仰,斯特里克兰就是其中之一。
也有人对斯特里兰的决定感到惋惜,但是,世上没有绝对事物,对与错只存在于每个人心中,没有人能够真正界定什么是正确的选择。
在小说中,叙事者在讲完两位医生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难道做自己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百万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个问题的两个答案截然相对,就像上文所提及的月亮与六便士之间的取舍,究竟该如何选择,叙事者只是谨慎地说: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作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斯特里克兰是不幸的,他的结局十分悲惨,但他的家人却对此无动于衷,亲生儿子甚至还说他“罪有应得”;但同时他又是幸运的,和亚伯拉罕一样,他最终得以找到自己精神的故园。
我相信,如果再让斯特里克兰作一次选择,他依旧会选择月亮,虽然月亮无法换来面包,却可以让自己的灵魂从此得以通体光明。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靠灵魂而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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