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简称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与建党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运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的文章20篇 ,欢迎品鉴!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景组通〔20xx〕40号)、《关于规范返还党费使用的通知》(景组通〔20xx〕4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景组通〔20xx〕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林业局20xx年度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一、经费标准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标准为:每名党员(含预备党员)一年不高于780元。
二、经费来源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单位按标准安排,其中涉及财政资金的,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
三、明确使用范围
1.宣传典型和表彰先进的费用;
2.开展教育培训和活动的场租费用;
3.教育活动的资料费、讲课费,教育基地参观门票费及讲解费;
4.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交通费、餐饮费和住宿费;
5.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6.慰问家庭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和亡故党员等费用;
7.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教育用书和教育资料的费用;
8.党员教育阵地建设的补助;
9.其他相关党员活动费用。
四、使用原则及有关要求
1.县委组织部的拨返党费,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和合作林场管理中心等三个下属党支部的拨返党费直接划拨至各下属单位,其它党支部在相关活动结束后凭有效凭证至局财务报销。
2.各党支部应加强对党费使用的整体规划,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3.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要纳入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和上级党组织的定期检查。
五、党员活动经费的管理
1.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核定的金额掌握使用,实行实际支出报销制度。
2.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活动经费的使用计划要集体研究决定。
3.党组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4.活动开展前需填写《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经审批后再行拨付;活动结束后如实上报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1、林业局拨返党费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
2、五项基本用途、六类党费具体支出项目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3
一、经费来源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是开展党建工作的两项重要经费来源。党费按照各单位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40%(离退休教工党委为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50%)返纳划拨到各单位党费子账户。党建工作经费包含于学校拨给各单位的经费中,各二级单位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在单位业务费不足时,可以单独向财务处申请党建工作所需经费。
二、使用范围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要遵循“合理、务实、有效、节约”的原则,切实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党的有关活动。具体使用范围是:
1.开展党的常规工作和专题活动。可用于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如党员知识竞赛、支部风采比赛等。
2.教育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各级党校相关培训班、参观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等。
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可用于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音像制品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
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金、奖品、奖状、会务费等。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等;对口扶贫单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三、票据报销明细
可报销的正规发票明细如下:
1.培训费——培训资料印刷费、场地租金、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等,具体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资料费——报刊、书籍、党员教育音像制品、印刷材料费等。
3.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并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4.设备费——电化教育器材等。
5.补助——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费、对老党员的补助费等。
6.其它——红色景点门票、红色电影观影费、宣传费、党建论文版面费等。
注:党费支出款项除燃油费和餐费外的上述款项均可报销。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4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5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23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6
一、党费
文件依据
关于党费的管理,依据的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3〕5号)
适用对象
党的各级组织
使用规定
党费来源于党员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党费。
党费使用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五项基本用途):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组电明字〔2023〕5号文件进一步分解党费列支的明细(6个方面,18种费用):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
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
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二、党建活动经费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23〕324号)。
适用对象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使用规定
党建活动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
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按照不同标准执行。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2、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3、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4、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5、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6、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三、党组织工作经费
文件依据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3〕38号)
《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
适用对象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非公有制企业。
使用规定
国有企业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解决经费来源;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解决经费来源;同时,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四、总结
1、经费来源不同
党费来源于党员缴纳;
党建活动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
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较多,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党费留存或党费拨返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2、适用对象不同
党费适用于各级党组织;
党建活动经费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党组织工作经费适用于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3、使用范围不同
党费主要用于党的活动;
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4、税务处理不同
党费可以表彰和补助党员,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党建活动经费不能发放福利和补贴,与纳税无关;
党组织工作经费企业所得税限额扣除,可以用于表彰和补助,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使用优先程度不同
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几个涉税问题
1、单位党员活动产生的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呢?
这要根据费用列支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是从留存党费中开支的,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因为党费的核算独立于与企业的经营核算,不存在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问题;如果从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则可以抵扣。这部分费用在企业的经营账簿中核算,只要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则可以正常抵扣。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3〕38号)第一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3、非公有制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党组织工作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如何处理?
对于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一般企业采取计提的方式,那么在实际支出时,会产生计提与支出之间的差异。文件规定只有实际支出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才能税前扣除,因此,要调整计提与支出的差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填入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24行“二十四、党组织工作经费”;涉及纳税调整的填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9行“(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填报纳税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纳税调整情况。
5、党费奖励党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党费可以用于表彰优秀党员,补助困难党员,因为党费与经营无关,并且单独账户核算,因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应该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税务文件并没有与党费相关的规定,有的xx局要求党费奖励缴纳个税,存在争议。)
6、党组织工作经费奖励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对于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因为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核算范围内,应作为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7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8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9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外国语学院党委(以下简称“学院党委”)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党委实际,特编制2019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经费来源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来源于学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党员教育培训费和返还党费,预计1.8万元。
二、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 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固定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经费约6000元。
2.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等经费约1000元。
3. 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约4000元。
4. 订阅、购买和编印报刊杂志及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约4000元。
5. 党建文化建设约2000元。
6. 开展党内关怀慰问及其他活动约1000元。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 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须由专人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报销票据和手续完备。
3. 学院党委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预算方案,要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党建工作经费。违规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的,要交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0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二、使用原则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三、经费划拨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四、开支管理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1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 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 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 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2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3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4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是指从本单位行政经费拨付到基层党组织,专门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5、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6、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7、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
第四条经费来源: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部门机关党员年度工资总额的4%划拨,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第五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应由支部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七条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八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5
为保障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开展,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丰富性,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设立党建工作经费项目,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开支。党委组织部依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及划拨方案。
二、使用原则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情况统筹安排经费。党总支对经费的使用要与总支年度工作计划、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对支部的考核评价相结合,要向工作有计划、有进展、有创新的支部倾斜。
(二)专款专用、注重实效原则。要确保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切实发挥经费作用,充分体现经费使用成效。
(三)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原则。要坚持预算先行,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经费使用结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按划拨额度有计划地使用好经费,确保预算按期执行。
三、经费划拨
(一)划拨种类及用途
1.奖励经费
分为表彰奖励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
表彰奖励经费:对受到校级党内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考核奖励经费:每年为上一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党总支划拨奖励性工作经费,作为相关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经费的补充。
2.党建基础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校培训工作和各党总支开展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党建工作调研、支部书记培训、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党内表彰,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和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3.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订购有关的报刊杂志,购买学习资料等。
(二)划拨标准
1.学校党校培训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模划拨。
2.表彰奖励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内表彰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3.考核奖励经费主要依据考核排名,对位居前列的党总支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4.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依据各总支的党员人数进行测算,划拨经费。
四、开支管理
(一)党建基层工作经费的开支、报销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党校培训工作经费由学校党校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工作支出,分为学校党校的“教学管理支出”和分党校的“教学实践支出”两部分。
1.教学管理支出
由组织部(党校)负责人审批。主要用于印制和购买学员鉴定表、结业考试试卷、学员结业证、优秀学员荣誉证等培训相关资料、证件等。
2.教学实践支出
按照一定标准,根据各分党校集合班实际参训学员人数划拨至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使用,由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校长作为经费使用责任人进行审批,党委组织部(党校)对经费使用额度进行审核登记。主要用于各承办培训任务的分党校开展与培训内容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费用、结业考试监考费、批阅作业和试卷的劳务费等。用于劳务部分的支出不超过教学实践支出总量的40%。
(三)划拨至各党总支的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审批,党支部工作经费报销时还须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可列支订购报刊资料、党建工作差旅费、购买党内表彰奖品及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如举办党员培训班、报告会、参观革命纪念馆址、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作品、实地学习先进事迹、党建文化活动等产生的费用。不得列支劳务费和餐费。
(四)每年12月25日前,各党总支要将当年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作为当年党总支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
六、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6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7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编制)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
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
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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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8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19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
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
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篇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23〕324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层党组织,是指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中共**职业学院委员会管理的单位,包括各二级党总支、党支部。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三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党建活动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讨论。
第四条各二级党组织应汇总并审核所属党支部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年度党建活动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活动方案要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党建活动,要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各二级党组织应当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活动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活动方案内容。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其他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批准。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六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标准:各党总支每年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基数均为20000元;
在此基础上依据各党总支上年度年终教职工和学生总数,按照在编教职工每人每年200元,学生党员100元/人,学生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核定,列入年度预算的标准划拨年度党建活动经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第八条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二)伙食费,参照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
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
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三)租车费,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20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
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四)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五)讲课费,参照《xxx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标准执行。
(六)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第九条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票据等方面进行把关和审批。
(一)基层党支部报销使用党建活动经费时,要填写好相关费用报销单,交二级党组织核定经费标准及合规性,并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财务处报销。
(二)各二级党组织报销使用党建活动经费时,要填写好相关费用报销单,活动经费超过5000元时,需报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备案和审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和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党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核报销。
第四章活动组织第十一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突出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党员的“四个自信”,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第十二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
第十三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第十四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
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其中省外每两年不超过一次;
应当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应当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第十五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第十六条开展党建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
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
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各基层党组织应当将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各二级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及所辖基层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总后(包括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九条各二级党组织要负责对所辖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各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范围,每年向全体党员通报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学校党委组织部要会同纪委(监察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组织部门批准;
(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若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党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使用活动经费的基层党组织将进行严肃查处,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党支部经费使用计划2023年党支部经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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