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禁渔工作总结
水富市位于xxx东北端,素有“云南北大门”之称。长江上游两大支流金沙江、横江交汇于此,金沙江在水富境内流程24千米包含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水富段,横江流程46千米,是云南与四川的界河,也是该市实行长江禁捕和退捕工作的主要区域,太平河属于横江的二级支流,长度44千米,也纳入全市长江禁捕区域。
“水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核心引领、立足主责主业、精准靶向问题、在xxx率先实现船只全面起水、率先完成退捕任务、率先探索禁捕机制、率先规范垂钓管理,狠抓长江禁渔令落地见效。”水富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站站长杜标斌说道。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于2005年4月,水富市涉及范围为向家坝水电站坝轴线以下1.8公里处至水富中嘴,河道长1.84公里,面积14公顷,海拔范围226.41-226.42米,该功能区为一般控制区。主要保护对象为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长江珍稀鱼类及产卵场,以及分布在该区域的圆口铜鱼、长鳍吻鮈等65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及其赖以栖息的生态环境。
高位推进禁捕退捕工作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9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文件要求,水富市开启了禁捕退捕工作。
杜标斌介绍,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水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市政府成刚市长任组长,6名副市长任副组长,25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不断探索工作新模式,长效推进禁捕工作。并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河湖长制度考核及地方长江经济带督查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顺利推进。
2019年12月,水富市率先组织开展辖区水域船只专项整治,境内的36艘有证渔船72名渔民、171艘“三无”船只全部起水上岸,36本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全部收回并完成渔船评估补偿,及时发布《关于实施长江流域禁渔有关事项的通告》,从2023年1月1日零时起,境内长江、金沙江干流及支流实行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于2023年7月3日制定印发《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施方案》,2023年7月14日,水富市所有渔民均已签订渔民退捕转产协议,渔船渔具全部拆解完毕,退捕资金521.635万元已全部兑付。
社会禁渔氛围日渐浓厚
为进一步做好禁捕工作,2023年7月28日水富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水富市禁渔期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办法(试行)》,2023年7月29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管理工作的通告》,规定水富市向家坝电站安全管理区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点堤坝以及其他部门规定不能进行垂钓的区域严禁任何垂钓行为。
禁钓区域包括:向家坝电站大坝往金沙江上游3千米范围库区水域;向家坝电站大坝往金沙江下游至中咀段水域;中咀往横江上游至向家坝翻坝转运横江大桥段水域为禁钓区域。在禁钓区域外,仅允许垂钓人员进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非生产性垂钓,自行负责人身安全;垂钓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和配合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听从管理安排;垂钓过程中应当及时放生幼鱼和禁钓鱼种;每人每日垂钓渔获物不得超过10尾或者5千克;严格禁止垂钓渔获物流入市场及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应当保护好水域环境和花草树木,随身带走饵料包装物等垃圾。
杜标斌还说,市委政府并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河湖长制度考核及地方长江经济带督查考核内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顺利推进。今年以来,开展水上巡查35次,陆路巡查381次,收缴皮划艇2艘,收缴非法捕捞工具鱼竿15根、网具57张、地笼53副、大钓61根,批评教育95人次,放生鱼类300余尾。截至目前,水富市按照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开展工作,未收到群众信访和投诉举报情况,社会禁渔氛围日渐浓厚。
对非法捕捞加大打击力度
杜标斌还介绍,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水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临长江“十年禁渔”新形势,非法捕捞的利益空间大涨,作案方式和手法更加隐蔽,非法捕捞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等情况愈加明显,现有渔政执法力量、执法装备与保障和禁捕形势不匹配,打击非法捕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水富地处两省交界,非法捕捞者易入易出,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给打击工作带来难度。
进一步抓好渔民安置保障,实现稳定退捕。以渔船渔民信息数据为基础,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加大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带动退捕渔民拓宽转产转业渠道;对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渔民,加大救助力度;加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等,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进一步抓好社会禁捕氛围营造,斩断非法捕捞链条。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讲禁捕退捕重大意义,解读禁捕退捕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以案释法,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对食用野生河(江)鱼有正确的认识,斩断非法捕捞的源头需求问题。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餐馆等经营主体持续开展清理检查,确保“市场无江鱼交易、餐馆无江鱼招牌、无江鱼菜品”。
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捕捞打击力度,震慑一片。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把长江禁渔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开展好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组织公安、两江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渔政等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强化行刑衔接,强化职能手段应用,对该市境内金沙江、横江干支流流域实现全覆盖监管,切实把江面、河面管起来,确保禁得住,不反弹,有成效。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大威慑,确保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田钿)
【篇2】禁渔工作总结
为了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部际协调机制,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力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其中“一江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8.4万艘、渔民18万人,已全部提前退捕上岸;各省(市)自主确定的其他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2.7万艘、渔民5.1万人,已提前完成2023年退捕任务,剩余1599艘、3072人将按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退捕。
——二是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大统筹指导力度,截至12月4日,中央财政原计划安排的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资金114.6亿元。截至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其中,重点水域落实社会保障17.2万人,占应纳入社保人数的99.9%,落实转产就业12.9万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9.1%。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
——三是打击非法捕捞形成震慑。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破获一批违法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严打高压态势。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多发态势。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捕捞船舶、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大排查,从明天起部际协调机制还将组织禁捕退捕工作大督查和“四清四无”情况水上大排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渔民安置保障,做好就业跟踪帮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确保禁捕取得扎实成效,推动早日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美景。
据悉,长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条生态河流,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永葆其生机和活力事关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珍稀特有物种持续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生物完整性指数降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经过国务院领导同意,岁末年初之际,农业农村部还将会同协调机制有关部门举行长江“十年禁渔”同步全面启动活动。
【篇3】禁渔工作总结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2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到5个片区,25个村(社区)。
二是积极宣传,营造禁捕氛围。在农贸市场、广场、人群聚集点等场所张贴“十年禁渔”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大力提升全民守法意识,营造禁捕氛围。截至目前,张贴标语35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线上推送25次。
三是动态排查,严厉打击整治。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水生野生动物和非法渔获物及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扎实推进“十年禁渔”目标。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检查3次,处理案件线索11次。
【篇4】禁渔工作总结
根据省渔业局文件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产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2015年4月1日-6月30日顺利开展实施2015年xx段春季禁渔工作。区水产局制定了2015年渔政执法护渔行动实施方案,区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由区水产局及有关镇、街具体贯彻执行。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多级联动
2015年3月26日,xx区水产局召开沿江、沿河有关镇街水产站负责人禁渔工作会议,就如何更好地发挥镇街水产站人员在渔政管理工作中作用,根据过去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将有限的人力资源进行整合。做到人力集中、时间集中,对镇街渔业行政执法实行授权委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执法与分散执法相结合,这样不仅解决了执法中手续合法问题,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效果。会后,各镇街根据区政府制定的《xx区春季长江禁渔实施方案》, 确立了工作重点,明确了责任。
2015年长江禁渔期,区水产局为加强水上执法检查力度,与池州长航水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合巡江执法检查小组,建立巡查制度,在禁渔期间每周联合检查一次。xx区在禁渔期共组织公安、渔政人员进行禁渔综合执法活动37次,参加行政执法人员230人次,还租用参加执法机动渔船18艘次。确保在禁渔期做到大船进港、小船上岸、渔网离船。严禁在恶劣天气和夜间冒险作业、占道捕捞。还落实了观测网点5个,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长江春季禁渔专项行动,涉及到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关系到渔区的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根据禁渔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我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渔业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大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面。各镇、街、处在国道、省道、集贸市场及各醒目处拉横幅、张贴标语进行宣传发动,利用乡、村广播、农网、简报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开展宣传《渔业法》及长江禁渔的目的意义,使长江禁渔的目的意义家喻户晓。区水产局多次组织渔政人员深入到渔区、港口、渔场,召开渔民座谈会,了解和掌握专、兼业渔民捕捞生产状况,对渔船实行动态管理,进行调查摸底,向广大渔(农)民宣传《渔业法》和长江禁渔的重要性,做到有的放矢。
今年禁渔期在国道、省道、集镇、农贸市场拉横幅10道,池州电台电视报道3次,报纸刊登有关报道5篇,发放禁渔通告400份,张贴标语40幅,出动宣传车23车次。
三、认真做好禁渔期其他工作
长江禁渔目的是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并提高渔民收入。为此,禁渔期间水产局进行一系列利国利民工作来保障禁渔。
1、长江渔业资源增殖 举办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2次,2015年4月24日和6月6日,xx区水产局在xx段流坡码头增殖放流,共向长江投放鲢、鳙、团头鲂等鱼种930万尾。
2、发放禁渔救济补助 为了解决禁渔期渔民基本生活,共发放禁渔救济补助1255人,每人200元,计251000元。
3、发放刀鲚特许捕捞证 组织渔民及时申报刀鲚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xx8份刀鲚特许捕捞证落实到渔民,并在上报省局前上榜公示,接受广大渔民和社会监督。4月 27日至5月 26日在刀鲚鱼开捕捞期,xx区水产局渔政科指导捕捞渔民每天做好(捕捞日志)的填写工作,同时深入长江作业场所监督,做到一船一证,刀鲚流刺网控制最小网目尺寸不得小于40毫米。严禁跨区作业、无证捕捞、在巡江执法检查中严厉打击“以票代证”“多船一证”等违规行为。
四、措施得力、禁渔成功
由于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四个结合加强春禁:1、统一执法与分散执法相结合;2、陆路排查摸底与水路集中打击相结合;3、白天检查与晚上突击相结合;4、区直部门督查与镇街联合行动相结合。区水产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始终坚持高压势态做好春季禁渔管理工作,2015年长江春季禁渔取得圆满成功。查获违法捕捞渔船2艘,处理电捕器案件1起,没收电捕器1台,清除迷魂阵3道,取缔其他违禁渔具4件,没收非法渔获物350千克,处理三无船舶1艘。
五、存在问题
长江流经我区76公里 (占八百里皖江近1/5), 境内有5条通江河流,渔民捕捞作业活动性大,渔政管理涉及面广,战线长,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区渔政执法面临3个客观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1、渔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渔政科仅2名渔政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时根本不够;2、渔政执法交通工具缺少,目前仅1艘渔政执法艇,缺少小型执法渔船等配合,具体执法时很难控制住违规船只;3、渔政执法技术手段相对落后,没有配备必须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具体执法时难取证,也缺乏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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