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寺院安全管理制度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1】寺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寺院安全领导小组,由寺管会主要成员和寺院主要执事担任小组成员,寺院方丈(住持)任组长,监院任副组长。
二、对常住僧人、工作人员、挂单僧侣、法会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寺院安全人员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防盗、防火和其它治安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可疑人员要审查并及时报公安部门,特别是对境内外邪教人员、境外宗教渗透要加强防范,发现苗头及时上报。
五、遵守用电安全制度,做到规范用电、安全操作,取暖、煮饭等用电必须做到人去断电。
六、寺院要配备消防器材,对僧侣和工作人员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篇2】寺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使寺院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寺院“两务”知晓率和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寺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各项工作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公开内容主要有:寺院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僧侣学习、考勤等各项制度履行情况;
(三)公开内容实事求是,不得有伪造等虚假现象,公开时60%僧侣到场时方可进行统一公开;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务进行公示,公示寺务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二、财务公开
(一)寺院民管会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每半年将寺院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僧众进行一次公开;
(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收入方面:寺院固定资产、各类文物、公民自愿捐献的捐赠钱物以及草山、牲畜等方面的收入。支出方面:寺院固定资产投入、维修、购置、寺院教务活动费用、僧侣生活补助等。
(三)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收入要有详细的帐目,支出部分要有有效的凭据证明和审批手续;
(四)若对某项内容公开不透彻,僧侣提出疑问时应当场答复;
(五)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民管会不按“规则”对寺院财务进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及内容与实际、与规定不相符的,要求民管会给予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有权向所属乡(镇)政府及县、州宗教部门报告。
【篇3】寺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使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宗教仪规,结合我寺实际,经全体本寺理事会充分酝酿,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严守僧规佛法。
二、寺庙建设维修和生活费用应提倡节俭原则寺庙的生产自养、布施、功德箱等一切收入都应纳入财会账目,归寺庙集体所有。
三、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团结、互相支持。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知名度。把本寺的事情办好。改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做到一个“请”、“您好”、“再见”不离口。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四、树立环保意识,提高卫生素质,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搞好寺院清洁卫生,切实落实好卫生检查制度。
五、服从理事会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六、对那些入寺目的不纯,违犯寺规,酗酒赌博, 威仪不整、不服管教,私自外出、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破坏团结,盗窃财物等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由理事会批准清除出寺。对于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学业有成者,由理事会给予表彰奖励。
寺庙管理制度范本寺院义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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