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士长,中士,俗称&ldquo三柴&rdquo&ldquo三招&ldquo柴头&rdquo&ldquo柴火&rdquo以及沙展,它是香港警察级别的初级警官。这个班的级别高于高级警官,低于警察局的治安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9警长制套改细则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篇一】2019警长制套改细则
下列机构中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现在编在职、具有公务员身份并被评授警衔的人员。
(一)公安机关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
(二)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等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员职务人民警察可进行套改,套改后其职务划入执法勤务类;
(三)未纳入上述之列的新调入、招录人员及军转干部;
(四)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林业公安执法勤务机构。套改条件:
(一)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二)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三)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副主
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上述人员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七)军队转业“高职低配”或“平级”安置为军转干部,按照原部队职务级别套改,任职时间从部队任职起连续计算。
军转技术干部,现任职务低于现工资对应职务的,按与现工资对应的职级套改,任“对应职级”的时间为0年。其中:
对应职务为副主任科员,工作年限满28年的套改为三级警长;工作年限满13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套改为一级警员。
对应职务为科员,工作年限满23年的套改为一级警员;其他的套改为二级警员。
(八)新调入、招录人员及军转干部,年度考核不满3年的,未考核的年度视为称职。
(九)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按下列条件套改:
(1)副主任科员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等次的,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可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均套改为一级警员。
(2)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3)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篇二】2019警长制套改细则
担任领导职务的警察为警官,担负非领导职务的为警长及警员。非领导职务(警员职组)的:正处级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副处级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按条件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或一级警员,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领导职务(警官职组)的,按照原来的称谓保持不变,继续执行,这是基本套改模式,当然套改工作远非我说的这么简单,这其中还涉及到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诸多条件,进行综合评定。仅举一例加以说明(由于公安部先后下发《实施方案》和《套改方案》两份文件,文件在套改条件设定上前后并不一致,我们按照新规优于旧规的思路,仅对《套改方案》的实施条件进行介绍):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或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通过对比,《实施方案》中对副主任科员套改警长骸条件比《套改方案》,无论在工作年限还是任职年限上都宽松许多,具体差别在哪里,就不详述了。
最后补充两点:一是《套改方案》第六条规定第二款规定:“本次职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职务序列内交流和晋升”。二是《套改方案》第六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本方案规定的套改条件,仅适用于本次职务套改。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另行规定”。
【篇三】2019警长制套改细则
1、警察工资待遇
官方: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
去年《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即将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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