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计生、打造“百合计生服务”品牌的要求,把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同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不断强化各种措施,强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我委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及计生协会、市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每年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必要经费,保证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时制定XX市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从而确保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还与全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依法行政内容纳入每年四次的督查和年终考核中,并将结果纳入人口计生整体工作,在每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人口计生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我委每月及时向市政府依法行政办公室报送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信息,全年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刊登信息8篇。去年,我委按照国家、省人口委以及市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今年年初,XX区秀川街道办事处和XX区渭源路街道办事处被授予“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五月,XX区被国家人口委命名为“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八月,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和拟推荐XX市XX区秀川街道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报送XX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市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充分利用新闻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渠道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母亲节、流动人口维权活动、协会纪念日和“三下乡”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制作印发通俗易懂的百合计生服务流程小折页和百合计生服务工作手册,向已婚育龄夫妇和基层计生工作者提供100%的生育政策、办事流程等服务,让群众及时了解人口计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强化了宣传氛围,提升了宣传教育效果。
(三)狠抓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我市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我委利用市直机关开展预备党员培训时机,对全市200余名中共预备党员进行人口理论、基本国策培训;二是把《行政强制法》作为今年法制宣传的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除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外,市、县区各级人口计生系统也纷纷举办了形式各异的培训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我市人口计生系统的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准确的掌握了《行政强制法》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三是利用依法行政专项督查、县区组织办班我处负责授课等形式,对县区、乡街千余名计生干部进行文明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水平。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基层群众的维权和守法意识,提升了人口计生行政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提高了做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健全各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进一步落实效能风暴行动相关行政执法事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法治计生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建立健全了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的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约束执法行为。从而使行政执法方法有了明显改进,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群众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
(五)强化备案审查,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培训,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审查程序、报备程序、公布程序和纠错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前置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并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分类、汇总、清理,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对于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口计生决策事项,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并事先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
(六)规范行政执法,积极带动“阳光管理”。全市人口计生干部依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一是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文书。在对违反政策生育子女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做到立案、调查取证、案审会讨论、征收告知、征收决定、结案报告等执法文书俱全。二是规范健全了有奖举报处理程序。三是规范健全了行政处罚文书。在打击“两非”工作中,规范的执法文书起到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作用。四是规范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程序。五是进一步规范了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20XX年6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再生育审核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六是完善了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专项开展四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案卷抽查率不低于20%。七是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对人口计生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规定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一核对、细化量化,从源头上防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乱用和滥用。八是为使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百合花的映照下公开、透明、高效运转,让所有家庭享受百合花般的甜美服务,使基层工作者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20XX年我委组织整理编写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XX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及服务管理规范》、《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手册》,同时制作印发了通俗易懂的《百合计生服务流程小折页》,向已婚育龄夫妇和基层计生工作者提供100%的生育政策、办事流程等服务。
(七)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实施“阳光计生”。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做到了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公开,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公开,以增强工作决策和工作过程的透明度,确保群众享有真正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利用人口计生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质服务、奖励优惠政策、办事程序、依法行政等信息。二是乡镇(街道)、村(社区)以人口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公开生育、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情况。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传播媒介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对计划生育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优惠政策进行宣传。
(八)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tousu信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有奖举报工作机制,实行信访、有奖举报案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提高了信访、有奖举报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了群众监督维权实效。全年接受群众举报137例,查证属实115利,有奖举报办结率达到100%,征收社会抚养费40.98万元,对61人兑现了 10.5万元的奖励金。
(九)深化基础工作,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全市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目标管理考核。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改革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改革完善了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结合阳光计生行动、优生促进工程、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等工作,每年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四次督查指导,并将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和目标管理考核。力争年底建立起“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了诚信计生小组7528个,1111个村(居)制订了村规民约,全市84%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了诚信计生协议,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考核指标的设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清理检查。一是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统一部署领导下,各县区集中组织,从相关部门抽调1075 人组成综合执法检查队伍,分别对XXXX家医疗保健机构、私人诊所、零售药店进行执法检查和综合整治,同时发放宣传材料53500份。打击“两非”集中统一行动的开展,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的“两非”机构和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创造良好人口环境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自查工作,通过对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人员的资格、行政强制实施程序等的清理和规范工作,确保了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系统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和行政强制执行实施主体合法、行政强制程序规范、行政强制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从而促进了人口计生行政强制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法制环境。三是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清理清查。通过自查、核查,我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运行良好,制度健全,程序完善,监管到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20XX年5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兰人口委〔20XX〕58号),从计征标准、征收程序、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四是组织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工作的自查。各县区认真开展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情况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填写了自查情况统计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完善规章制度。XX区重点清理群众投诉多、反映大的怀孕3个月以上办理《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进行收费的问题,清理了过时的文件,完善了办理《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具体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进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工作,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五是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兰办发〔20XX〕104号)要求,依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整合梳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缩短办事时限,清除影响机关效能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机关效能的大幅提升。对保留的三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实行“三减一压缩”措施,即减程序、减环节、减要件,压缩审批时限,部分办结时限在原时限基础上再缩短了50%。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市人口计生系统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缩短办事时限,清除了影响机关效能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了机关效能的大幅提升。六是全面清理,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规范清理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XX〕XX1号)要求,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核定的职权以及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执法主体性质,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和职能配置,确认各类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认真对照人口计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进一步梳理,重新修订人口计生部门执法依据目录文本,促进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规范化、法制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法制环境。七是积极组织参加“行风阳光热线”节目。今年7月份,通过“行风阳光热线”、“一把手上电视”直播节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积极进行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XX年“行风阳光热线”群众反映问题督办的通知》,整肃了纪律、转变了作风,做到有诉必问、有问必果、违法必究、件件必复,以积极的态度和行为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十)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信访积案。我市始终把信访问题作为现实的民生问题,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地回应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主动地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坚持教育疏导和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取得明显成效。经省、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多方协调,上访长达8年之久的XX县和平镇村民赵元福信访问题,于20XX年3月27日达成协议得到妥善解决:将信访当事人纳入农村低保户,纳入农村计划生育特困户安居工程实施范围,新建砖混结构房屋5间,提供生产帮扶资金4万元,同时与信访人赵元福和信访当事人赵克祥、焦吉翠再次签订了息访罢诉承诺书和协议书,并且进行了公证。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但在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个别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使人口计生干部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忧患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从而增强我市人口计生干部统揽全局的能力、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优质服务的能力以及综合协调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使基层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充实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内容,细化考核标准,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动态管理,全面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优质服务、奖励优惠政策、办事程序、依法行政等信息,增强工作决策和工作过程的透明度,确保群众享有真正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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