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幼儿园教育观察总结
我见习的班级是大(1)班,让人意外的是指导老师竟然是我小学隔壁班的同学,她告诉我高中毕业后她的阿姨就把她推荐到了这所幼儿园工作。在我们的交流中,我发现她的言语中流露出的对大学的渴望就如高中刚毕业时的我们一样,希望经历大学里的种种,这也让我更加珍视自己现在可以学习的一切机会。
刚开始见习的一两天里,我很难适应这种日子,在我看来,幼师是一项非常神圣的职业,她们的脸上总会面带笑容,她们的言语总是亲切温柔,并且丰富多样的课程能够让我学到很多经验。但是,现实中的幼师看起来更像“保姆”,更多的时候她们是照顾着幼儿园学生们的衣食起居,有时候看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温柔”。而小朋友们呢,他们除了吃就是睡,上课和下课的界限模糊得让人摸不着头脑。以至于有时候对这些孩子手足无措。 可能是我的指导老师看出了我的困惑,她对我说,暑假的这段时间里主要是为了把小孩子看住,所以课程设置的会有些不合理,教学过程也比较简单。而且大(1)班的另一个老师生病请假了,所以这段时间对她来说也是不少的挑战。而我也渐渐地发现,幼儿阶段的学生天性本就如此。就拿我们班的童童来说,有次下午吃点心的时候,她竟然吃着吃着睡着了,任我们怎么叫都不醒,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是啊,该吃吃,该睡睡,毕竟,教育对幼儿园的孩子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育。
在接下来的日子了,指导老师也教会了我很多管理大班学生的方法,她会让学生自己午休后自己叠被子;吃点心的时候会根据他们需要的量来分配,要求他们不浪费,不吃得到处都是;玩完玩具后自己能主动地收拾好······这些在我看来都还需要手把手教的事情,在她的“指挥”下,孩子们却能做得有条有理。我想,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每天所有活动结束后的“班会”上,老师对班级里表现好的孩子给予充分的表扬,并让其他孩子说说他好在哪里,这样不仅被表扬的孩子会做的更好,也能够激励其他的学生。同时对于那些“不按常理出牌”的学生,老师会单独和他们交流,指出他们的不足,这样做不仅能够引起孩子对自己行为习惯的重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
幼儿,我这次暑假见习的另一个观察重点。我发现,作为即将升入小学的大班学生,他们更加喜欢表现自我。数学课的时候,他们会时常跑过来问:“小王老师,这道题我不会做,
你能给我讲讲吗?”正当我要开口时,旁边的小朋友就会大喊一声:“我会!”然后,就把我这个小老师“晾”在一边,自己哗啦哗啦地讲起来,也不管他的“学生”有没有听懂。又比如他们总会发出这样的要求:“小王老师,你看,你快看,这是我画的!”这些可爱的行为,都告诉我,他们需要我们的关注来增加自身的信心。
同时,在阅读方面,他们的兴趣和能力也有高于其他年龄段的幼儿。有一次,小组故事会上,一个小组邀请我给他们讲故事。我实在想不到,便拿起班里的一本故事书给他们讲。刚开始他们都很认真地听着,慢慢地竟和我一起读起故事来。我干脆让每个人都读一段,大家一起来完成这个故事。虽然很多字不会读,但对他们来说已实属不易。
另外,大班的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也有很大的提高。从上文中我讲到学生们已经能够自己做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就可以看出。
正如杜威的教育思想所说的,“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应该让儿童“从做中学”,从他们的天性出发,促进其个性发展。每次,孩子们用眨巴眨巴的大眼睛瞧我的时候,我真的感觉他们的眼神清澈得没有杂质一般。他们有独特的思维,而这种思维又需要幼儿教师耐心地发现,正确地引导,把教授知识的课堂变成儿童活动的乐园,引导儿童积极自愿地投入活动,从活动中不知不觉地养成品德和获得知识,实现生活、生长和经验的改造。
总之还是那句话,“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现在的孩子的能力一代比一代强,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要想在孩子中树立起好老师的形象,我还需要走一段不寻常的摸索之路。
篇二:总结观察法在幼儿园里的运用
什么是观察法?观察法,是在自然条件下有目的、有计划对自然发生的现象或行为进行考察、记录和分析的一种研究方法。所谓“自然条件”,即对所观察的现象或行为不加以人为的控制,使它们以本来面目客观的呈现出来。
对于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的研究中,观察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一,采用观察法,可弥补幼儿理解能力和反应方式等的局限,能观测许多用其他方法无法测量的行为;第二,可克服其他正式测试中所测结果的不稳定、不可靠的缺陷;第三,与成人和年龄较大的儿童比较,幼儿更少受到现象过程的影响。
观察法是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中极为有用的一种方法,在许多课题领域内得到广泛的运用。籍助观察法,可克服研究对象在各种能力、反应方式和特点方面的局限, 客观、有效地观察他们的行为。
作为科学研究的方法之一,观察法应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控制的科学观察过程,具有客观性、可靠性、系统性等特点,从而区别于一般的日常观察过程,科学观察要求观察者预先具有充分的计划和准备,包括接受必要的训练;观察时不干预活动;讲究系统的记录方法;力求保证观察资料的代表性和观察结论的稳定性,防止或避免各种误差的干扰。观察法是我们研究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的最基本的方法之一。
一、观察法的意义
对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的研究中,观察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第一,采用观察法,可弥补幼儿理解能力和反应方式等的局限,能观测许多用其他方法无法测量的行为。幼儿在多方面的发展,尤其是语言能力的发展方面,还有十分有限。因此,有许多与言语文字能力有关的测验和调查,只适用与成人或较年长儿童,但对于幼儿并不适用。观察法旨在于考察儿童的实际行为,并不要求幼儿做出特定的反应,所以可以避免在其他测试方式中有可能发生的诸如不理解指示语,做出反应时喜取悦与成人,或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等现象的干扰,能观测到许多真实的行为现象。尤其在社会、情感领域内,使用观察法更为合适。
第二,幼儿一般不象成人那样把测试看作一件严肃的事,他们还不很理解在测量中需要认真做出反应的重要性,而往往是象玩游戏一样,不是把它当成正事去认真对待,故易造成反应的不稳定性或不可靠现象。一般正式的测试都基于“最高成功率”的假定来评价个人的成绩,故所测试水平应为被试的“最高水平”。因此,测试中高度集中注意,认真对待,以体现最佳能力是十分重要的。观察法则主要考察自然状态下的行为,不是“最高水平”,而是典型行为。因而不需要幼儿有意识的认真做出反应,只是记录其真实、自然的表现。所以,观察法比较适应于幼儿的上述特点,并可克服其他正式测试中所测结果的不稳定、不可靠的缺陷。
第三,与成人和年龄较大的儿童比较,幼儿更少受到现象过程的影响,一般在稍经熟识的观察者面前仍能表现自然行为,显得旁若无人,我行我素。幼儿年龄越小这种现象就越明显,因而观察所得的资料也就真实。
可见,运用观察法研究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中有关行为的问题,不仅较适宜,而且较有效。总之,观察法是相当有用的一种方法,在学前儿童研究领域内,比在任何其他领域研究中,它所占的地位都更加重要。有时,观察法还与其他研究方法结合使用,更增进了其应用价值。
二、科学观察的要求
要提高观察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需要注意下列要求:
(一)安排观察预备期。当一个陌生的观察者走进幼儿园教室时,常会发现,本来正忙着的孩子,会停止游戏,好奇的跑来围观、询问、与之交往,或探索来人手中的新奇东西等第。所以,一般而言,如果需要在教室内直接观察幼儿,观察者最好应当事先经过一段时间的预备期,跟幼儿相互熟悉,参与活动,等幼儿对观察者的陌生感消失之后,才开始正式的观察。这种预备期的持续时间可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约半天时间,或两次,每次1—2小时便可。
(二)不干预活动。正式观察时,观察者应尽可能避免与幼儿直接交流意见或参与活动。对孩子的表现不作赞同或否定的评价,不加以鼓励或批评,目的在于不影响幼儿的自然行为表现,从而有可能观察到幼儿的行为原形。
(三)讲究记录方法。观察记录应具体、详细、系统。按照观察目的,有时应预先准备记录表格、熟悉与记住行为代号及定义,以便迅速、准确地记录所观察到的内容,有时可用速记法、录音机或录像机等实录下全部过程,然后再根据需要详细整理与记录所需内容。
(四)对同一行为应观察足够的次数或时间,以保证观察结论的可靠性。在某情景中一次性观察到的行为,可能是偶然出现的,不能代表某个幼儿的某种行为类型的典型行为,因此,想要得出一个相对稳定、准确的结论,需在行为可能发生的情景中观察多次。
(五)了解各种可能的误差来源,有意识地避免或减小误差。在运用观察法时,尤其注意避免如下可能引起误差的因素:1、观察者期望效应;2、观察者放任现象;3、被观察者的反应性行为可能因观察过程中的某些因素而有所改变;4、观察仪器设备的干扰。
三、常用的各类观察方法
根据观察过程的结构性质和控制程度,主要分为两大类:正式观察法与非正式观察法。正式观察法结构严谨、计划周密,一般为科学研究所用,它是一种有控制的、系统的观察。在非正式观察法结构较松散,适用于教师获取有关日常教学和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信息,或帮助观察者获得了解儿童身心发展各种特点的感性经验。根据古迪温与德里斯科尔的分类,正
式观察法有实况详录法、时间取样法和事件取样法、特性等级评定法等;非正式观察法有日记描述法、轶事记录法与清单法等。
(一)实况详录法
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地、尽可能详尽的记录被观察对象所有的行为动作表现、言行,以及该儿童与环境及他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
实录下来的资料可作以后进行反复定性或定量分析的依据。若在若干时间内,对同一儿童的某些行为发展变化加以对照分析,或在实录后,按照某些不同的行为分类系统进行整理和再记录。例如,所有儿童之间的对话情况,或所有老师与幼儿之间的对话情景等等。研究者可根据需要,研究与这些问题或情景相关的任何具体行为,如提问行为,注意指向同伴还是成人等等。因此,用同一实录资料可作多种用途,经济而有效。
实况详录的优点,是能提供详尽丰富的有关儿童行为及其发生环境背景等资料,并可作长久的保留,可用于多种目的下的各种分析,从而经济而有效地利用时间精力。它的缺点是对记录技术要求高,用手记很困难;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与人力记录和处理资料;需要实录资料才能获得有关某些行为有代表性的样本。
(二)清单法
所谓清单,就是指一系列项目的排列,并标明关于这些项目是否出现的两种选择,供记录者判断后选择其中之一并做出记号。适用清单法应先制定出表格再进行观察。制定表格之前,需要先决定所要观察的行为类型,抽取出一定数量的具体行为,列入清单。
(三)、事件取样法
事件取样法注重观察某些特定行为或事件的完整过程。观察前,应选择于规定所要观察行为或事件的类型,如争吵、相互交往、依赖老师、友好行为等,观察时需等候所选择行为或事件发生,再作记录。它运用于对比较广泛行为事件的观察。经常处在儿童生活环境中的人,就像老师,就会发现,事件取样法是一种很有用的观察方法。例如:观察目标:在儿童自由活动时间内观察自发的争执事件,进行描述与记录。观察对象为3-5岁幼儿,女19人,男20人。观察过程是:等待争执事件发生,一发生便开始制定好观察记录时,并观察与记录事件的进行情况。由于条件限制一般认为,非正式观察法主要用于教师。实际上,许多老师也采用正式观察法。例如,为填写成绩报告单而采用特性等级评定法;在有帮忙者时,抽时间从事时间取样、事件取样观察等;现在教师还可以用摄像机实录班上的某些活动的完整情况,在事后抽时间整理与分析。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运用这些观察法的理论知识,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进行客观、科学、有质量的观察,来发现孩子的一个个闪光点,是我们下一步应该研究的工作。希望通过专家的指导,使我们工作做得更加细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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