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xx-x(以下简称甲方)
对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有意合作建一酒店,经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投资人民币x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投资人民币x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二、酒店建成运营时,由乙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重要经营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三、由双方协商聘请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
四、对经营所获利润,每季度末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因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增加分配比例x%,甲方相应减少分配比例x%);
五、合作时间暂定x年,自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酒店股份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酒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酒店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酒店名称:有限责任酒店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酒店是依照《酒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酒店,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酒店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酒店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酒店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酒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酒店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酒店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酒店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酒店注册时使用,并用于酒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酒店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酒店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酒店管理及职能分工
1,酒店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酒店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酒店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酒店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酒店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酒店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酒店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酒店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酒店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酒店职务的行为;
(4)酒店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酒店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酒店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酒店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酒店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酒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酒店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酒店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酒店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酒店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酒店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酒店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酒店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酒店税后利润,在弥补酒店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酒店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酒店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酒店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酒店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酒店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酒店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酒店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酒店借款,该股东行为使酒店遭受损失而须向酒店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酒店有盈利,则酒店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酒店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酒店无盈利,则酒店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酒店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酒店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酒店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酒店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酒店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酒店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酒店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酒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酒店未能如期成立或给酒店造成损失的,须向酒店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酒店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酒店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酒店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酒店股份合作协议 [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公司住所拟设在x市x路。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与目标:。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元。
甲方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金的x%,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乙方出资x万元,占注册资金的x%,其中以货币形式出资x万元,技术股份x万元。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条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按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股东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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