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黑除恶是指肃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而且影响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咬牙切齿,憎恨自己的骨头。各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题讲座讲稿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扫黑除恶专题讲座讲稿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2篇: 扫黑除恶专题讲座讲稿
四个方面下功夫持续用力重拳打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持续用力,重拳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将专项斗争置于全区公安机关“七大战役”的首战,多次听取、督导、调研重点案件和线索侦办情况,连续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公安厅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督导专项斗争,研究重点案件和线索工作,并派出督导组实地跟踪问效。
建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线索摸排核査、案件挂牌督办制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案件线索摸排、核查、侦办等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打击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积极主动对接各级工商、税务、银监等部门,并与纪检监察、检法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核查机制,确保形成最大合力。通过点对点授课,面对面讲解,并选聘业务骨干组成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家库,并从五市抽调民警充实扫黑队伍力量。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全力打贏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一、在预警研判、线索摸排和核查上再下功夫。持续加大对3人以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警情进行摸排串并分析,并围绕黑恶犯罪易滋生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线索摸排核查集中攻坚行动,逐项梳理分析、逐件摸排核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确保打深打透。
二、在围剿追捕、案件攻坚、宣传发动上再下功夫。组织开展在逃涉黑涉恶人员公开通缉、在侦涉黑涉恶案件集中攻坚和典型案例宣传发动“三个专项行动”,坚决打好黑恶犯罪围剿战,再掀新一轮宣传攻势。
三、在除恶务尽、依法办案、深挖彻查上再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持续将打击的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团伙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力量,深挖彻查幕后“保护伞”,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考验。
四、在乱点整治、优化机制和肃清队伍上再下功夫。持续加大对城中村、出租屋、车站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整治力度,持续完善线索摸排、侦查打击、案件办理、执法协作等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强队伍管理,对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门户、绝不姑息迁就。
第3篇: 扫黑除恶专题讲座讲稿
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年初,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专门作出安排,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印发了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工作落实。年中,专题召开督办会,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建立有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纪委监委与zd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纪检监察系统月报制度,建立了纪委监委信访室与公安机关扫黑办直接沟通联系机制,确保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聚焦主责主业,从严从快查处。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举报渠道,采用设置举报箱、设立反映点等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zd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三个方面问题,并将作为巡视巡察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zd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提级办理,坚决一查到底。
三、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扫黑除恶党课讲稿扫黑除恶专题讲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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