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县畜牧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把省、州、县党委、政府提出的“种植业损失养殖业补”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 人民政府关于 年畜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 〔 〕9号)的要求,现就 年畜牧业发展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地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全力推动养殖富群众、加工富财政的“双富”工程,积极实施“科技兴牧、依法治牧、以工强牧”3大战略,突出抓好惠农政策落实、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4项重点工作,促进我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畜牧业总产值达到5.2亿元,增长9.7%;肉类总产量达到30154吨,增长11%;猪出栏253010头,增长12.3%;牛出栏29018头,增长4%;羊出栏138073只,增长3.8%;驴出栏2239匹,增长30.1%;禽出栏1XX52只,增长64.7%。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村级防疫员劳务报酬,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基层防疫队伍素质。二是强化畜禽免疫。坚持集中免疫与平时补针并重的原则,全面实行动物免疫公开承诺服务制度、散养畜禽春秋集中免疫加补防的免疫制度,提高免疫质量。三是强化预警预报。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和疫情监测网络建设,制定完善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四是强化检疫监督。全面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严格落实屠宰同步检疫制度,重点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点)的监管,落实好活禽市场定期消毒、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等制度。五是强化防控督导。进一步完善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办法,制定日常动物疫病防控的考核评价标准,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疫情隐患大的地方要进行专项督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六是面对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抗旱减灾、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把抗旱保畜作为当前畜牧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七是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全年动物防疫经费落到实处。
(二)抓好畜禽规模养殖。一是坚持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农村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示范养殖小区,加快以千家万户的散养为主向大户、规模场、小区为重点的规模经营、股份经营、合伙经营等模式转变,确保增量,扩大总量,促进畜牧生产快速发展。全县扶持畜禽规模场(户)50户以上,畜禽规模养殖户力争达到1000户。二是重点发展健康养殖。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坚持“总体规划、政策引导、政府补助”的原则,按照“人畜分离、圈舍规范、沼气配套”和无公害生产要求,扶持农户和业主新建、改建规范化圈舍,改善饲养条件,实行标准化生产,发展健康养殖,力争全县畜禽健康养殖达到一个新水平。三是示范推广生态养殖。坚持“农牧结合、种养配套”的原则,大力推广“畜-沼-果”、“畜-沼-粮”、“畜-沼-鱼”、“畜-沼-蔬”等生态养殖模式,达到既促进生产发展又治理污染、既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又提高养殖效益的目的,力争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建设1-2个畜禽生态养殖示范点。
(三)抓好龙头企业扶持。一是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打造名优品牌,不断扩大我县畜产品外销量,提高我县畜牧业生产效益,促进区域化、规模化生产。二是要着力建设加工型、中介型龙头企业,通过合作引进、内引外联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培育起点高、规模大、体制新、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畜牧龙头企业。三是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其建立基地,树立品牌,进一步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有效带动全县畜牧业生产再上新台阶,有力促进全县畜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四是积极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帮助其规范运行机制,健全组织形式,认真抓好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工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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